朱晨
政协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朱晨,男,汉族,1963年6月生,浙江永康人,198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人物履历
历任海军工程学院教师;浙江省纪委、监察厅主任科员;浙江省纪委纪检监察二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1997.11-2001.03,浙江省纪委纪检监察二室副主任
2001.03-2004.05,浙江省纪委纪检监察二室副主任(正处级)
2004.05-2007.01,浙江省纪委纪检监察三室主任
2007.01-2007.06,浙江省丽水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07.06-2012.08,浙江省纪委委员、丽水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2.08-2015.10,浙江省丽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5.10-2016.03,浙江省丽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2016.03-2016.05,浙江省丽水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2016.05-2018.01,浙江省丽水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8.01-2023,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23.01-,政协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担任职务
中共浙江省第十二、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共丽水市第三届委员会委员,丽水市第三届人大代表,政协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
职务任免
2023年1月15日,政协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朱晨任政协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30 11:40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