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茹
明朝人物
朱茹,明朝泸州(今四川泸州市)人,字以汇,号泰谷。嘉靖三十五年(1556)至嘉靖三十八年(1559)为华州知州。
生平
朱茹任职华州时,正当嘉靖三十四年冬末(1556年元月)的大地震发生以后,州境内民舍官衙、庙宇城池尽数倾圮,百姓伤亡惨重,侥幸生存的灾民无房无食,急需赈济,但上司却令华州修筑震塌的城墙。朱茹未到任时,代理州事的人催逼修城,结果百姓逃亡过半。朱茹到华州后,慨叹说:“如此大灾,只能与民休养生息。百姓被逼逃亡他乡,城修成,又由谁守卫?”他立即传檄百姓:流民回乡,即停止劳役,赈济食粮,豁免徭税。逃亡的百姓闻讯相携还乡。朱茹予以抚慰,并发掘粮仓,劝借富室,赈济灾民。他缓文书,省刑罚,罢不正之供,止不急之役,力求与民休息。百姓生活逐渐安定,民力得以逐步恢复。这时,有人建议修复处理公事的州堂,朱茹说:“人无所居,神无所栖,何以修筑州堂?我岂能独享其便而不顾其它?”朱茹审时度力,先修城池,再修文庙、儒学、民居等,最后才修复了州堂。
朱茹在华州时,还治理了太平河、石堤河水害,建立了华山书院。他还刻印了本邑人、南京国子监祭酒王维桢研究李白、杜甫诗作的著述:《李律七言颇解》和《杜律七言颇解》。
朱茹后升为工部员外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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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3-12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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