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调入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委员会机关工作。1970年2月,任国家体育委员会局长。1974年3月,任
平壤体育大学学部部长。1975年4月,任国家体育委员会副委员长。1976年3月,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指导委员会(朝鲜国家体育委员会更名)副委员长。1980年10月,当选为
朝鲜劳动党中央候补委员。1983年6月,兼任朝鲜大学生体育协会委员长。同月,率团出访
加拿大。1986年4月,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指导委员会第一副委员长。1990年3月,率朝鲜体育选手组团参加在
日本札幌举行的
亚洲冬季运动会。4月,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第九届
最高人民会议上,当选为最高人民会议
代议员。1991年5月,任朝鲜足球协会副委员长。1992年4月,被授予金日成勋章。
同年12月,在朝鲜劳动党第六届二十中全会上,朴明哲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政务院国家体育指导委员会委员长。并相继兼任东亚运动协会会长、朝鲜围棋协会会长。1993年4月,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委员长。10月,任东亚比赛协会委员长。1998年9月,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内阁体育省相。1999年11月,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内阁体育指导委员会委员长。
2003年12月,朴明哲参加为子女举办的豪华婚礼,在返家途中遭遇车祸,身负重伤。事故调查过程中,其腐败、受贿丑闻和为子女举办豪华婚礼等事发。2004年3月被停职,驱逐到
江原道法洞郡做工。2006年复出,在
朝鲜人民军某部任
人民委员会委员长。2009年2月,任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