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与考试管理工作,规范驾驶培训机构教学行为,提高驾驶培训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
文件简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
现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印发给你们,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及2010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残疾人驾驶培训教学大纲(试行)》同时废止。
公安部(章)
2012年12月13日
学时安排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的学时安排见下表:
每个学员的理论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个学时,实际操作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个学时。
本大纲培训教学部分分为三个阶段,每个教学阶段结束后,应当对学员本阶段的学习进行考核,考核员由二级以上教练员担任;阶段考核合格后,进入下一阶段学习;阶段考核不合格的,由考核员确定应当增加复训的内容和学时。
本大纲考试部分分为三个科目,考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
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可以参加下一科目的考试;前一科目考试不合格的,继续该科目考试。
轮式自行机械车(M)、
无轨电车(N)、有轨电车(P)三种准驾车型的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由各省根据需要和地方特点自行制定,并报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备案。
考证大纲
科目一:基础知识
阶段目标:了解机动车基本知识,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信号的规定。
注:1.本阶段理论知识应当采用课堂多媒体教学。
2.本阶段所有车型综合复习及考核不计学时。
科目二:场内驾驶
阶段目标:掌握基础的驾驶操作要领,具备对车辆控制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场地和场内道路驾驶的基本方法,具备合理使用车辆操纵机件、正确控制车辆运动空间位置的能力,能够准确地控制车辆的行驶位置、速度和路线。
1.理论知识:
2.实际操作:
注:本阶段实际操作项目基础驾驶应当采用
驾驶模拟器教学。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阶段目标:掌握安全文明驾驶知识,具备对车辆综合控制能力;了解行人、
非机动车的动态特点及险情的预测和分析方法;熟练掌握一般道路和夜间驾驶方法,能够根据不同的道路交通状况安全驾驶;形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有效处置随机交通状况、无意识合理操纵车辆的能力。
1.理论知识:
注:本阶段理论知识应当采用
多媒体教学,有条件的可通过网络等形式配合教学。
2.实际操作:
注:1.本阶段摸拟驾驶部分内容可采用
驾驶模拟器教学;
2.本阶段C4、D、E、F车型的综合驾驶及考核不计学时。
2.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说明:
1.标注“*”部分为本车型不要求的教学项目和内容;
2.按照培训车型使用教学日志。
教育理念
交通运输部与
公安部首次联合发布《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以下简称“新《大纲》”),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大纲》贯穿素质教育理念,更注重安全文明驾驶意识的培训、实际道路驾驶能力的培养以及职业驾驶人素质的养成,在培训与考试内容上更注重实用性。
让拿到驾照的人敢开车会开车
一直以来,驾照拿到了却不敢真正开车上路,是很多新司机的通病。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培训考试内容往往与实际开车上路有很大区别,学员并没有学到适应实际道路复杂情况的实用性驾驶技能。
同时,以往驾驶培训与考试的内容仅注重驾驶专门技能的培养和考核,对学员安全意识的培养、关注度不够,也没有科学的培养手段,驾驶人安全素质难以得到保障。驾驶人是道路交通安全的最关键因素,而驾驶培训阶段是驾驶人安全技能、安全意识和文明行车意识养成的最关键时期。
突出实用性,强调意识养成,让人们拿到驾照之后真正敢开车、会开车、开安全车、开文明车——这正是新《大纲》着力解决的问题。为此,新《大纲》在驾驶培训与考试方面进行了革命性的变革。
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培养贯穿始终
新《大纲》彻底改变过去忽略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意识培养的状况。一方面,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单独成章,强化其内容份量;另一方面,改变了只在理论学习阶段涉及此项内容的模式,将安全意识培养和安全驾驶习惯养成的教育贯穿于整个驾驶培训教学的始终,尤其是在实际道路训练阶段,首次增加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部分。例如,通过人行横道、学校区域、
公共汽车站等在现实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场景,将在实际道路教学中得到独立训练。
实用性操作学时大幅增加
许多人在驾校的大部分学习时间都花在了倒桩等并不特别实用的驾驶专门技能训练上。这也是培训考试与实际脱节的一个关键原因。
根据新《大纲》,培训与考试内容的设置将更突出实用性。例如,小型车取消了比较耗费训练时间的
桩考;保留“倒入平行式停车位”、“倒入垂直式停车位”等实用项目;新增“模拟城市街道驾驶”、“50km/h或70km/h跟车速度感知”和“独立驾驶训练”等内容。
在学时安排上,新《大纲》大幅增加了基础操作及实际道路训练比例。例如,小型车(C1)第二阶段的教学中,操纵装置的操作、
起步、停车、
换挡、变速、
倒车等基础训练的操作学时由5学时增加到10学时;实际道路驾驶操作学时由原来的18学时增加到24学时。这样,小型车培训的总学时虽然减少了(如C1从86学时减少至78学时),但学员可以充分练习将来更常用的操作技能,避免拿到驾照后再“补课”。
职业驾驶人培训学时项目双增加
为提高职业驾驶人的安全驾驶素质,新《大纲》在大型客车、
牵引车、城市
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的培训考试方面,相应增加了学时和项目内容。
例如,在培训考试内容方面,删除了不符合驾驶技能规律的“百米加减挡”项目,增加了“窄路掉头”、“模拟高速公路”、“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
在培训学时上,区分了首次申请车型及增驾车型,增加了实际训练学时。
以信息化应用促新《大纲》落实
交通运输部门制定培训方案、公安
交警部门制定考试方案,这是传统的驾培管理模式。部门之间沟通是否顺畅、两个方案能否相互衔接很关键。两部首次联合发布新《大纲》,将培训与考试内容充分衔接,更有利于大纲的落实,提高培训考试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为将新《大纲》的要求落到实处,日前,交通运输部与
公安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从信息化手段应用、政策引导、统筹规划等方面入手做好落实。各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信息联网共享机制,加强培训与考试的衔接,全面推广应用驾驶计时培训管理系统。
内容解读
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印发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新大纲对部分车型的培训学时、驾考费用收费模式、培训里程等作出新调整。
新大纲规定,C1证和C2证的总学时分别为62学时和60学时,均比原来的要求少了10多个学时。每学时为60分钟,其中有效教学时间不得低于45分钟。每个学员课堂学习时间和实际操作时间每天均不得超过4学时。
10月1日起驾考将施行“先培训后付费”模式。在学员科目一考试合格前不交任何费用,学员科目一考试合格,并通过报名平台成功报名后,再选择班别并缴费。驾驶培训收费项目被分为5大类,分别是相关服务费用(包含教材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等)、理论知识培训费、驾驶模拟培训费、基础和场地驾驶培训、道路驾驶训练等。其中,后三项收费又细分为普通时段、高峰时段和节假日时段三类,分别标明学时单价,按时段付费。此外,新大纲还指出,各准驾车型培训里程最低不得少于300公里,
科目二和
科目三可以一起考。
修订信息
2022年,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修订《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
修订主要内容:
强化涉及安全驾驶能力培训的基础内容。增加了汽车辅助驾驶功能安全使用常识 和新能源汽车技术及使用常识等; 增加了防范隧道事故、次生事故,自然灾害等情形驾驶应急处置培训内容;增加了不同行驶状态、典型道路环境等的防御性驾驶方法。
加强培训与考试制度的内容衔接。明确了C6车型培训内容、学时要求和教学 培训项目;依据C2、C5车型考试项目调整,相应减少了培训学时(保留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培 训项目,满足相应场景实际驾驶需求);针对部分车型取消的考试项目,相应调整了教学培训要求。
解读
一、修订背景
近年来,随着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汽车技术进步不断加快,人民群众学车学驾需求日益多元,特别是机动车驾驶考试新增准驾车型、调整考试项目,以及普通道路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2016年发布的《教学大纲》已不适应驾驶培训形势要求,机动车驾驶培训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方式等均需进行相应调整优化。
二、修订原则
一是坚持安全底线。深刻汲取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聚焦强化素质教育、避免依考定培,进一步强化防御性驾驶、应急处置等培训要求,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
二是坚持便民惠民。充分考虑学员个性化需求,以及初学和增驾培训差异,分类施策、精准施教,适度调整部分增驾车型理论培训的学时要求,避免重复培训,精简考核环节,不增加学员学车成本和驾培机构负担。
三是坚持统筹衔接。既做好与相关法规政策的衔接,又对标道路交通法规调整、道路交通发展环境变化、机动车准驾车型调整、汽车新技术发展应用等新形势、新要求,统筹优化调整《教学大纲》相关内容。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统筹推动普通道路货运驾驶员职业素养与驾驶培训深度融合。积极利用虚拟现实、移动互联等新技术,稳妥有序推进教学模式创新,丰富教学场景设置,增强培训互动性、适配性和吸引力。
三、修订主要内容
一是强化涉及安全驾驶能力培训的基础内容。完善高速公路通行规则常识、增加汽车辅助驾驶功能安全使用常识和新能源汽车技术及使用常识,满足安全驾驶实际需求;增加防范隧道事故、次生事故,自然灾害等情形驾驶应急处置培训内容,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汲取近年来事故教训,增加不同行驶状态、典型道路环境等的防御性驾驶方法,强化驾驶员安全文明意识培养。
二是加强培训与考试制度的内容衔接。明确了C6车型培训内容、学时要求和教学培训项目;依据C2、C5车型考试项目调整,相应减少培训学时,保留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培训项目,满足相应场景实际驾驶需求;针对部分车型取消的考试项目,相应调整了教学培训要求。
三是优化调整部分车型培训学时基本要求。针对初学和增驾学员差异化培训需求,对于增加C1、C2、C3、C4、D、E、F车型以及变更C5车型培训的,明确各省份可适当调整理论培训要求;考虑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员培训实际需要和培训沿革,未降低其培训要求;明确各省份可结合当地考试实际情况增加培训内容,并相应调整学时。
四是规范培训教学重点环节的服务要求。优化结业考核流程和组织方式,明确各部分考核合格后即可准予结业;考虑到“夜间驾驶”“恶劣条件下的驾驶”“山区道路驾驶”“高速公路驾驶”等部分特殊场景培训教学实际需求,将驾驶模拟设备教学学时调整为不超过6学时。
五是落实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改革部署。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0〕66号)部署,将普通道路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相关考试培训内容融入相应等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方便学员一次报名、一次培训。
下步,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公安部组织指导各地开展政策宣贯,认真抓好大纲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平稳有序实施。
相关政策: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
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36号)。为更好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便于社会公众理解相关内容,现依据工作职责,就《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近年来,随着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汽车技术进步不断加快,人民群众学车学驾需求日益多元,特别是机动车驾驶考试新增准驾车型、调整考试项目,以及普通道路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2016年发布的《教学大纲》已不适应驾驶培训形势要求,机动车驾驶培训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方式等均需进行相应调整优化。
二、修订原则
一是坚持安全底线。深刻汲取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聚焦强化素质教育、避免依考定培,进一步强化防御性驾驶、应急处置等培训要求,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
二是坚持便民惠民。充分考虑学员个性化需求,以及初学和增驾培训差异,分类施策、精准施教,适度调整部分增驾车型理论培训的学时要求,避免重复培训,精简考核环节,不增加学员学车成本和驾培机构负担。
三是坚持统筹衔接。既做好与相关法规政策的衔接,又对标道路交通法规调整、道路交通发展环境变化、机动车准驾车型调整、汽车新技术发展应用等新形势、新要求,统筹优化调整《教学大纲》相关内容。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统筹推动普通道路货运驾驶员职业素养与驾驶培训深度融合。积极利用虚拟现实、移动互联等新技术,稳妥有序推进教学模式创新,丰富教学场景设置,增强培训互动性、适配性和吸引力。
三、修订主要内容
一是强化涉及安全驾驶能力培训的基础内容。完善高速公路通行规则常识、增加汽车辅助驾驶功能安全使用常识和新能源汽车技术及使用常识,满足安全驾驶实际需求;增加防范隧道事故、次生事故,自然灾害等情形驾驶应急处置培训内容,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汲取近年来事故教训,增加不同行驶状态、典型道路环境等的防御性驾驶方法,强化驾驶员安全文明意识培养。
二是加强培训与考试制度的内容衔接。明确了C6车型培训内容、学时要求和教学培训项目;依据C2、C5车型考试项目调整,相应减少培训学时,保留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培训项目,满足相应场景实际驾驶需求;针对部分车型取消的考试项目,相应调整了教学培训要求。
三是优化调整部分车型培训学时基本要求。针对初学和增驾学员差异化培训需求,对于增加C1、C2、C3、C4、D、E、F车型以及变更C5车型培训的,明确各省份可适当调整理论培训要求;考虑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员培训实际需要和培训沿革,未降低其培训要求;明确各省份可结合当地考试实际情况增加培训内容,并相应调整学时。
四是规范培训教学重点环节的服务要求。优化结业考核流程和组织方式,明确各部分考核合格后即可准予结业;考虑到“夜间驾驶”“恶劣条件下的驾驶”“山区道路驾驶”“高速公路驾驶”等部分特殊场景培训教学实际需求,将驾驶模拟设备教学学时调整为不超过6学时。
五是落实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改革部署。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0〕66号)部署,将普通道路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相关考试培训内容融入相应等级机动车驾驶培训,方便学员一次报名、一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