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拿来以后只是浅尝辄止的话,用三个字来形容就是“杀书头“。
“杀书头”的专利似应属于“民国三疯子”之一的“黄疯子”黄侃(字季刚,1886-1935)。他曾在《唐文粹》书端记下一段往事:
癸丑(案:即民国二年,时黄侃二十七岁)在上海扫叶山房买此书,漫以墨笔圈点之,尽诗赋二类而止。其下则苦于不能句读者多,又方驰骋于文选、古文两派之说,未暇论此一代文体之短长也。阅二十馀年,自南京大石桥移居九华村,长夏,偶取《唐文粹补遗》点之。终卷,念文粹尚未毕功,何补遗之有。爰以架上取此书补点之,亦以解“煞书头”之诮。(原注:予尝谓点书不能终卷为“煞书头”者。)……
后来“煞”、“杀”通用,“煞书头”就成了“杀书头”。此即“生平笑人‘杀书头’,毋令人笑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