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项危险物质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第9类危险货物
杂项危险物质,是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第9类危险货物。在运输中会产生其他类别不包括的危险以及在液态下温度等于或超过lOOC、或在固态下温度等于或超过240X:进行运输或交付运输的物质或其本身是、或含有一定量已列人《经修正的MARPOL1973/1978》附则三的海洋污染物的物质。
危险物质的级别和组别是根据其性能参数来划分的。这些性能参数包括:危险物质的闪点、燃点、引燃温度、爆炸极限、最小点燃电流比、最小引燃能量、最大试验安全间隙等。如腐蚀性物质、易爆物质、放射性物质、致癌物质、诱变物质、致畸物质或危害生态环境的物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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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7-04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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