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之光(1908~1939年),原名致光,曾用名李衡、李仲权。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老河头乡李家村人。冀中行署成立后,兼任公安局长。1939年11月5日,因肺病逝世于武强县北代村。终年31岁。
人物生平
李之光(1908~1939年),原名致光,曾用名李衡、李仲权。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老河头乡李家村人。1927年毕业于保定育德中学。
毕业后,李曾任三台小学教员。1928年考入北平区长训练所,次年毕业派任安新五区(同口镇)区长。他性格开朗,为人刚正,在他任五区长时曾对党的地下工作者给以帮助。1932年经刘亦瑜、宋文庄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积极从事党的秘密工作,后因遭当局猜忌于1933年调任一区(安州城关)区长,控制使用,不久被革职。
1933年5月,李之光来到新安镇,与新安乡村师范共产党员宋锡珍(罗玉川)、焦瑞峰等在职工、学生和贫苦农民中宣传马克思主义,培养积极分子发展党员,还领导硝民反抗硝磺局及“缉私队”的斗争。
1933年底,他在参加组织贫苦农民的“年关斗争”中因目标暴露,由中共保属特委派往高阳西部开辟工作。1935年初,奉命去天津,在河北省委机关工作。1936年3月又派往石家庄,任石门特委书记。不久去延安参加党中央召开的北方各省区白区工作会议,向党中央汇报工作,受到毛泽东主席的当面称赞。会后派往绥远,从1936年夏至1938年底,先后任绥远特派员,省工委书记、绥远国民军司令部政训处主任、绥蒙工委组织部长等职。
1939年春,李去延安中央学校学习。当年夏派往阜平,任晋、察、冀边区党校总支书记兼总秘书。不久,调任中共冀中区党委常委、社会部长。冀中行署成立后,兼任公安局长。同年11月5日,因肺病逝世于武强县北代村。终年31岁。
为纪念李之光在安新、高阳、清苑等县及其他广大地区开辟白区工作的卓越贡献,1940年夏1943年曾将清苑县的保(定)、安(国)公路以东和安新西部与高阳交界的部分地区设置了“之光县”,以示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