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亨利
汉奸、上海美东房地产有限公司原副总裁
李亨利,Lee Henley HuXiang,伯利兹人,原名李沪祥,1955年出生于中国上海市,汉奸、曾任上海美东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裁。
人物经历
1955年出生于上海,在国内经商。生意上的成功并没让李亨利对国家怀有感恩之心。
为了生意上避税,李亨利早年入伯利兹籍,但他对某西方大国极度崇拜,平时都以该国华侨面貌示人。
人物事件
20世纪80年代,李亨利因引诱妇女卖淫和诈骗两次被公安机关处理,他对政府的怨恨和仇视开始滋长。
2009年,李亨利在某西方大国参加一场反华活动时,遇到了他仰慕已久的反华分子杨某某。在这次聊天中,李亨利认为杨某某是与自己灵魂完全契合的人,他们可以一起完成所谓共同的政治抱负。
2014年,香港“占中”事件发生后,李亨利增加与境外反华分子和反中乱港分子联系的频率,持续关注事件走向。
2019年6月,香港修例风波持续发酵,李亨利兴奋之余,加紧了与杨某某和反中乱港分子的勾连。
2019年11月26日,经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伯利兹籍人员李亨利因涉嫌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被广州市国家安全局依法逮捕。
李亨利在中国内居住经商,长期向在美敌对组织骨干提供经费,资助境外敌对组织和人员危害中国家安全,支持“反中乱港”活动,配合外部势力插手香港事务。
2020年4月23日,广州市国家安全局侦查终结李亨利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案,依法移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1年4月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亨利犯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
2022年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法院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对资助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李亨利依法定罪判刑。
2023年3月,新华社发布2023年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所作工作报告的摘要。报告在回顾过去5年主要工作时提到,审理了李亨利案件。这是李亨利第二次出现在最高法的工作报告中。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22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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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