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从培(1925年1月-2022年12月30日),男,出生于天津宝坻县。中国司法精神病学的主要开创者和奠基人、原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第六医院)党委书记
人物生平
1944年考入北京大学医学院医疗系,在国家生死存亡攸关的年代,他和同学共同发起和组织了进步学生社团——“点滴壁报社”和“长庚社”,并于1947年参加了中共地下外围组织,1949年初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50年大学毕业后,他留任北京大学附属医院,成为新中国最早一批精神科大夫,不久开始参与新中国的司法精神病学的奠基性工作。
历任北医大附属医院精神科和精神病学教研究室住院医师、主治医师、
副主任医师、科副主任、和助教讲师副教授,北京医科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第六医院教授主任医师、副所长,司法精神病学教研室主任。卫生部精神卫生咨询委员会,司法精神病学组组长。中国法医协会司法精神病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学会,司法精神病学组副主任委员,北京市精神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天津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顾问。
1990年以来,他总结了几十年鉴定实践经验和国外理论研究成果,相继出版了数本在国内产生较大影响的司法精神病学专著。他从事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工作40余年,主持鉴定2000余例。培养研究生和司法精神病学专项研修生共30多名,其中不少已成为国内知名医院的专家和领导。
主要贡献
主要贡献对临床和司法精神病学进行了长期实践和研究,具有深厚造诣,为在我国建立和发展司法精神病学这一新的独立专业做出了突出成绩,临床和鉴定经验丰富。国内一些重大疑难或争议大的案例鉴定多被推荐请他来做最后鉴定。在专业人员和同道中享有很高威信。所主编的,大型高级参考书《司法精神病学》被认为是中国第一部集中反映国内、外最新成果的优秀专著。
因杰出的临床工作和在司法精神病学领域的贡献,李从培教授曾获多项荣誉,担任学界多项重要社会职务。1959年被授予北京市文教卫生先进工作者称号;
1987年获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部、教育工会和高教局教书育人工作先进工作者,同年获得北京医科大学教学优秀个人奖,任北京市医学分会精神科学会第一届副主任委员;
1988年担任中国青少年心理卫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989年获北京医科大学先进个人称号;
1990年担任高校心理咨询研究会主任委员;
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1993年担任全国大学生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2007年荣获北京市卫生局首都健康卫士,同年被评为北京市卫生系统先进个人;
2014年荣获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组织评选的行业最高奖——“中国医师协会杰出精神科医师”奖。
2020年11月,获得“生命之尊”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