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新,男,1970年10月24日出生,2006年2月参加公安工作,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2006年2月从部队转业回到化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工作,期间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成绩突出,多次被局评为先进工作者及优秀共产党员,2011年立三等功一次。
个人履历
李伟新同志在2011年10月1日国庆节这天的9时50分,因病与世长辞,走完了41岁的人生旅程。
英雄事迹
2006年2月,李伟新转业安置在
化州市公安局从事法医工作。为把法医工作做好,2007年他又马不停蹄、不辞劳苦、不怕路途遥远,在大雪冰封时节到沈阳刑警学院
法医系去学习。
这种勤奋、好学、学而不厌、学而不止的精神,在当今社会中,其品德是何等的高尚
李伟新十分关心、团结同事,他把军人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带回了我们单位并生根发芽。他吃苦耐劳,勤勤恳恳,从不叫苦叫累,重活、脏活都争着干。周六、日法医轮流值班,除了出现场,他都是一个人顶了一组的工作,领导说这样不合理,叫他与值班的同志分开值,但他说没关系,家属不在身边,闲着也是闲着。
李伟新工作负责,细心全面。尸体解剖开颅拉锯抢着干,出现场工具箱争着提,清洗、消毒器具,放置检材,保管物证等琐碎工作就像是自己的份内事一样,鉴定文书提前做好,办案单位随取随拿。下班或晚上对吸毒者进行尿检,有时“
粉友”不配合,忍着就是不拉尿不交检材,没法检验,李伟新就耐心等待,第二天又照常上班。每天上班时间还没到,他就已经把办公室的卫生搞好,开水煮好,茶泡好,是个闲不住的人。
有一次,化州市辖区内发生一宗命案。李伟新与战友们通宵达旦干了一夜,第二天其他法医又有现场要出,法医门诊关门,很多伤者在门前焦急地等待,有的同志拨打了110指挥中心,队领导一时乱了主张,不知怎样安排法医进行活体鉴定。本该休息的李伟新获悉情况后,主动放弃了休息,疲惫不堪地干到中午12时许,才回去休息。
工作辛苦一般人可以忍受,但受气很多人就难以忍受了。李伟新有很高的素养,有超人的耐受力。曾有一黄姓伤者因为屋地纠纷来验伤,因对依法鉴定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不服,在鉴定室“大闹天宫”,破口大骂,几个法医都受不了,只有李伟新耐心地做其说服工作,端茶递水,与其拉家常,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解释“损伤标准”,让他最终意识到错误,诚恳向法医认错道歉。
2011年夏天,天气特别炎热,法医在现场进行尸体解剖时,全身被汗水湿透。法医工作比往年更加繁忙,才半年多需检验的尸体就达200多具,活体检验1000多例,还要出具鉴定文书、送检、参加局布置的其它各项任务等,十分繁忙。
这时,一起工作的战友们发现李伟新较前段时间消瘦,面色稍黄,精神不佳。领导问他身体是否不适?他说没什么!照常加班加点,忘我地
超负荷工作。
每年,化州市公安局都举办几期实战训练班,每期技术中队都有《现场救护》一课的任务。以前都是由医学院毕业的法医授课,为了达到更好的效果,2011年7月,队领导决定由有多年部队军医经验的李伟新授课,征求他意见时,他乐意地接受了,并独有见解地说,“作为警察总是学怎样保护他人还不够,还要学会怎样保护自己。”
李伟新利用8小时以外的时间备课,写出了4000多字的《加强警察战伤现场的自救战术》一文,从四方面阐述了自救的方法,其中第三方面“警察战伤的基本原则”第一点“生命至上的原则”讲到:“从人生价值来说,警察也是人,与常人一样也是血肉之躯,有家庭,有亲友,有儿女。每一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从执法行为来说,警察的查缉行为代表国家的意志,职责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警察不能及时有效地保护自己的生命,那么就会失去履行职责的能力,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将没有保障。”
8月初,李伟新把这篇文章交给领导说:“我近来咳嗽,感到胸部不适,去湛江检查下身体,这课我讲不了了。”
谁知道,他这一走,就再也回不来了。
李伟新虽然结婚十余年,但在部队、在化州市公安局都是过着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生活。在领导的努力帮助下,2010年9月好不容易才把在茂港区教书的妻子调了回来,结束了多年牛郎织女的生活。之前,由于两地分居,妻子工作忙,对儿子照顾不周,10岁的儿子身体有些小毛病;父母因为年老,身体也经常出现这样那样的不适。李伟新只能利用补休假时间,带他们去这个医院那个医院找最好的医生诊治。可是,唯有他自己的身体就没顾得上检查一下……
李伟新的逝世,他的家庭失去了一位好丈夫、好父亲;我们失去了一位好战友、好法医。这是他家庭的重大损失,也是化州市公安局的一大损失,我们要化悲痛为力量,好好地活下去,继承李伟新的遗志:“唯有生命的存在才能维持家庭的美满幸福,才能给予人民安乐和谐的生活环境,才能为社会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