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伦
大连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部长
李伦,男,湖南省隆回县人。哲学博士,大连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部长,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伦理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科技伦理与科技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曾任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师范大学人工智能与道德决策研究所所长。主要从事科技伦理与科技哲学研究。
人物经历
教育经历
1981.9-1984.7
湖南省隆回一中 | 无
1984.9-1988.7
湖南师范大学 | 数学 | 学士
1988.9-1991.4
大连理工大学 | 科技哲学 | 硕士
1999.9-2002.6
湖南师范大学 | 伦理学 | 博士
工作经历
1991.4-1999.9
湖南医科大学 | 副教授
2002.6-2018.9
湖南师范大学 | 教授 哲学系主任 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2018.9-至今
大连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 | 教授
曾系美国哈佛大学Research Ethics Fellow,弗吉尼亚大学、德克萨斯大学医学分校、汉斯廷中心的访问学者。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2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3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项,美国哈佛大学NIH项目、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等多项。已出版个人著作《鼠标下的德性》《网络传播伦理》《国家治理与网络伦理》,译著《黑客伦理与信息时代精神》《铁笼,还是乌托邦:网络空间的道德与法律》《计算机伦理与专业责任》《生命医学伦理原则》,主编“互联网、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伦理丛书”,主编《人工智能与大数据伦理》《数据伦理与算法伦理》,参编The Cambridge World History of Medical Ethics等论著,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曾获中国大学出版社图书奖(优秀学术著作)一等奖,湖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二等奖、三等奖。
人才培养
博士:在校(10人)、毕业(1人)
硕士:在校(10人)、毕业(4人)
辽宁省研究生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荣誉表彰
湖南省青年社会科学“百人工程”人才
社会任职
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科学技术与工程伦理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科学传播与科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生命伦理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湖南省医院协会临床心灵关怀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长沙生殖医学医院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湖南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委员,《中国当代儿科杂志》编委。
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中国伦理学会科技伦理专业委员会主任、网络伦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科学技术与工程伦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科学传播与科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生命伦理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辽宁省科技伦理委员会委员,《伦理学研究》《自然辩证法研究》等杂志编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科技伦理研究所所长。Journal of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and Ethics in Society创始编委。
[1]2021.7-2025.7
主任、常务理事、理事(中国伦理学会科技伦理专业委员会)
[2]2018.11-2022.12
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哲学类专业委员会)
[3]2016.8-至今
副理事长(中国伦理学会网络伦理专业委员会)
[4]2015.10-至今
副理事长(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科学技术与工程伦理专业委员会)
[5]2013.7-至今
副理事长(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科学传播与科学教育专业委员会)
[6]2019.1-至今
编委(伦理学研究)
[7]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生命伦理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
[8]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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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伦.湖南师范大学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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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4-30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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