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栋,1937年2月生,贵州省
安顺市人。195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2年11月参加工作,大专文化。
人物履历
1952年11月至1956年8月为贵州省安顺团地委工作员。
1956年8月至1964年2月为中央团校学员,贵州省团校辅导员,共青团贵州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常委。
1964年2月至1966年6月任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处级秘书。
1966年6月至1973年5月为贵州省“五七”干校学员,贵阳棉纺厂团委书记,贵州省革委政治部组织部工作员。
1973年5月至1983年5月任共青团贵州省委书记、党组书记,中共甘肃省委候补委员,共青团中央常委,团省委书记兼遵义县委第一书记(1981年9月至1982年8月在中共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3年5月至1988年3月任贵州省体委主任、党委书记,省委委员。
1988年3月至1991年3月任中共贵州省委秘书长。
1991年3月至1993年任中共贵州省黔西南州委书记,兴义军分区党委第1书记。
1993年1月至1998年1月任贵州省第七届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共贵州省委统战部部长、党组副书记。
1998年1月至2003年1月任贵州省第八届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是第八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共十二大、十四代表。
因病逝世
2019年3月31日凌晨4时40分,李元栋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贵阳逝世,享年83岁。4月1日,李元栋同志遗体告别活动在贵阳举行。
李元栋同志逝世后,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委托中共中央办公厅打来电话表示悼念,对其家属表示慰问。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陈希和中组部领导表达了对李元栋同志逝世的悼念和对家属的慰问并送花圈。
党和国家原领导人胡锦涛委托中共中央办公厅打来电话表示悼念,对其家属表示慰问。
中央办公厅副主任陈世炬以个人名义送花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