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男,汉族,1968年月5月出生,湖北咸宁人,1991年10月参加工作,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农学学士,
长江大学(原湖北农学院)果林专业毕业。
人物履历
1987.09--1991.07 长江大学(原湖北农学院)果林专业大学学习
1991.10--1993.01 咸宁市(县级)园林局工作
1993.01--1996.03 咸宁市(县级)园林局花木公司副经理
1996.03--1998.02 咸宁市(县级)永安园林处主任
1998.02--2002.04 咸安区园林局副局长
2002.04--2004.12 咸宁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副主任
2004.12--2006.06 咸宁市园林绿化管理处主任
2006.06--2009.04 咸宁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副局长、温泉园林办主任
2009.04--2009.07 咸宁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局长、温泉园林办主任
2009.07--2010.12 咸宁市绿化管理局局长
2010.12--2016.05 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局长(2012.02明确正县级)
2016.05--2019.03 咸宁市城乡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03--2019.04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副书记
2019.04--2019.08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9.08--2020.01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0.01--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现任湖北省国土整治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工作分工
负责省国土整治中心全面工作。协管耕地保护监督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工作。
职务任免
2017年2月27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李光为湖北省咸宁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2021年12月21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免去李光的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