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杰,男,汉族,1966年11月生,甘肃靖远人,出生地甘肃靖远,1992年6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
甘肃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政治经济学专业。曾任甘肃省
白银市体育局局长、党组书记,白银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人物履历
1983.09--1986.07
靖远师范学校普师专业学习
1986.07--1988.10 靖远县五合中学、北滩中学教师
1988.10--1990.10 白银市平川区计生委干事
1990.10--1992.09 白银市平川团区委干部
1992.09--1995.09 白银市平川团区委副书记
1995.09--1997.05 白银市平川团区委书记
1997.05--2000.06 白银市平川区
黄峤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0.06--2002.03 白银市
平川区黄峤乡党委书记
2002.03--2005.12 会宁县副县长
2005.12--2006.10 会宁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6.11--2006.12 白银市
监察局副局长
2006.12--2009.06 白银市纪委委员、市监察局副局长
2009.06--2009.12 白银市
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2009.12--2011.10 白银市纪委常委、
秘书长(正县级)、 市监察局副局长
2011.10--2015.12 白银市纪委副书记、秘书长
2015.12--2021.08 甘肃省白银市体育局局长、党组书记
2021.08--2024.09 白银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职务任免
2024年9月13日,白银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免去:李全杰的白银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人物事件
2021年6月11日,甘肃白银马拉松21人遇难事件调查结果公布:对白银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全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2021年6月25日深夜,甘肃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白银景泰“5·22”黄河石林百公里越野赛公共安全责任事件调查报告”。李全杰作为赛事承办单位第一责任人、白银市体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意识不强,未认真落实体育赛事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未主动为赛事的竞赛组织、参赛保障、安全管理等方面提供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落实赛事承办方职责不够,现场监督检查不力、流于形式。李全杰对此次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第(九)项、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