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冰(1949年11月—2024年6月17日),男,汉族,黑龙江
安达人,1969年12月参加工作,1972年6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先后在吉林大学经管学院国民经济计划和管理专业在职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在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理论学专业在职学习,获得博士学位。曾任中国作家协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人物履历
1969年12月至1975年6月先后任大庆油田井下作业指挥部团委副书记、政治部办公室副主任。
1975年6月至1978年11月任共青团黑龙江省大庆市委副书记。
1978年11月至1989年12月先后任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干事、副处长、处长,研究室副主任,青工部部长。
1989年12月至1994年1月先后任中央办公厅调研室政治组调研员、副组长、组长,中央宣传部副秘书长。
1994年1月至2008年11月任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
2008年11月至2014年12月先后任中国作家协会党组书记,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2014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
2018年7月退休。
担任职务
李冰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外事委员会委员,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人物逝世
2024年6月17日,中国作家协会原党组书记、副主席李冰同志(正部长级),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75岁。
李冰同志病重期间和逝世后,中央有关领导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慰问和哀悼。
2024年6月19日上午9时,李冰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北京医院告别厅举行。根据李冰同志生前遗愿,丧事从简,不接受花圈。
人物评价
李冰同志一生忠于党、忠于人民,理想信念坚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严于律己、实干担当、清正廉洁、平易近人,始终保持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他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根据中国作协特点和文学界实际,提出一系列符合文学发展规律的工作思路和措施,注重加强文学人才队伍建设,与作家广交深交朋友,组织引导广大作家积极反映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着力推出精品力作。他积极推动文学评奖机制改革,探索建立作家深入生活新途径新机制,努力构建中国文学“走出去”新格局,为文学事业繁荣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中国作家网 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