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山,男,满族,1968年8月出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吉林大学人口学专业法学硕士学位。
人物履历
1987.09—1991.07 东北师范大学电化教育专业学习
1991.07—1992.07 海军飞行学院司令部理论训练处见习教员
1992.07—1996.04 海军飞行学院司令部理论训练处助理工程师
1996.04—1998.10 海军试验基地政治部宣传处正连职干事
1998.10—2000.04 中共葫芦岛市委办公室科员
2000.04—2001.10 中共葫芦岛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2001.10—2006.06 中共葫芦岛市委办公室正科级秘书(1999.06—2003.07吉林大学社会学专业进修研究生课程,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2006.06—2010.12 中共葫芦岛市委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2010.12—2011.02 中共葫芦岛市委办公室副调研员、秘书科科长
2011.02—2011.11 中共葫芦岛市委办公室副调研员
2011.11—2016.06 中共葫芦岛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2016.06—2017.03 中共葫芦岛市委副秘书长
2017.03—2017.10 中共葫芦岛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017.10—2018.12 中共葫芦岛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督查室主任
2018.12—2020.04 中共葫芦岛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分管日常工作)、市委秘书室主任(正县级)
2020.04—2021.11 中共葫芦岛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分管日常工作)、市委秘书室主任(正县级)、一级调研员
2021.11 葫芦岛市民政局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
2022.03—2022.08 葫芦岛市民政局局长
2022.08 葫芦岛市教育局局长
职务任免
2022年3月8日,葫芦岛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李凤山为市民政局局长。
2022年8月29日,葫芦岛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李凤山为市教育局局长,决定免去李凤山的市民政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