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委员、民盟湖南省委副主委,湖南省监察厅副厅长、省效能办、省优化办主任(
正厅级)。
1985.12——1996.01,
湖南财经学院法律系教师(历任法学讲师、律师、副教授、国际经济法室主任、法律系副主任;1986.02—1987.12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经济法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1993.09—1996.06湖南财政学院货币银行学硕士课程学习);
1996.02——,湖南省监察厅副厅长(2001.09—2004.12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生命伦理学博士研究生学习,获博士学位)。
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兼职教授,湖南省行政法学会副会长、湖南省行政管理学会理事、湘雅生殖医学
伦理委员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