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励庄,中国共产党早期妇女运动的领导人之一,李励庄曾与高师女生钟婉如、陈逸云(后任上海市妇运会主席)等人于1924年共同发起成立广东“女权运动大同盟”,向警予(中共早期著名妇女运动领导人)当选为大同盟第一届会长,副会长为李励庄。
后来,她嫁给
陈公博,陈公博是一个富于多变的人物。他早年参加中共,是中共一大代表,尔后脱党而去,跻身国民党行列,以“左派”自诩。后演变为反蒋的改组派的代表人物,但不久又与蒋合流,是蒋的座上客。最后,他追随
汪精卫,叛国投敌,成为中国的第二号大汉奸。陈公博一生变化多端的政治面貌和最终被钉上历史耻辱柱的命运,无不给世人以深刻的沉思和警示。李励庄和陈公博离婚,最后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6年4月12日陈公博被江苏高等法院判处死刑。李励庄数日后向法院提出《为陈公博声请复判状》,诉状表示陈公博早在1940年南京政权成立之初,即通过军统人员徐天深的秘密电台,与重庆保持联系。李氏再三声明丈夫在伪职期间,曾配合重庆方面报告日军动态云云。李励庄的声请未被采纳,陈公博仍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