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厚生,曾用名李明。山东省招远市高山洼村人。农业科技专家。初中肄业后在本县小学任教。1926年初,在莱阳田家村创立少年同志社私立高等小学,任校长。1928年,在福建加入
共产党外围组织“红色互济会”。1932年,回招远开展救亡活动。
1925年“五卅惨案”发生后,与其他进步教师一起,组织学生游行示威,募捐支援上海工人罢工斗争。同年,与一部分进步师生组织“少年同志社”,传阅进步书刊,探索救国救民之路。1926年初,在莱阳田家村创立“少年同志社私立高级小学”。李厚生任校长,兼做义务教员。翌年,反动当局阻挠,学校停办,李厚生去南方寻找革命组织。1928年,在福建加入共产党外围组织“红色互济会”。1932年回到招远,与王德安等以道头“五小”为阵地,开展救亡活动。193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共道头中心支部书记。不久,因对外影响较大,不便掩护,转移蓬莱、黄县一带活动,被选为中共莱阳中心县委书记,因军事委员贾佩钦叛变,中心县委遭破坏,未能就职。l934年,被选为胶东特委委员。1935年,积极参与组织“一一·四暴动”。1936年,与特委书记理琪一起整顿、恢复暴动失败后被破坏的党组织。12月底,叛徒刘宗善约见理琪、李厚生,二人不知刘已叛变,但为慎重起见,由李厚生一人赴约。李厚生到后即遭逮捕,非刑拷打一昼夜。按事先约定,他估计理琪已转移,便供出其住址,但理琪转移太近,仍遭逮捕。1937年冬,李厚生获释,被定为有变节行为,开除党籍,回招远组织“民先”。1940年,任县抗日民主政府民政科长,翌年调胶东行署做农业技术工作,历任胶东农场场长和山东省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等职。抗战结束后,开始研究小麦腥穗病的防治,得出净粪、净种、种粪隔离的防治方法,在全省推广后成效显著。先后编写了《农业生产技术概论》、《山东农业生产技术指导纲要》等十几本农业技术书籍,被评为胶东模范和华东农业技术模范工作者。l950年,参加全国工农兵劳模代表大会。1954年,获华东农业科学技术一等奖。1958年,被戴上“叛徒、反革命、极右分子”三顶“帽子”,判刑三年,刑满后回原籍监督劳动。1980年平反,1981年2月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