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原副主席、享受自治区主席级医疗待遇的老红军、离休干部李发南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7年10月2日18时27分在南宁逝世,享年100岁。
李发南同志(曾用名:李安旺),男,汉族,1908年6月生,广西
平南人,1930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红四军三十团班长、排长,红五军三十七团指导员、总务科科长、机枪连连长,中央苏区供给学校学员、一分队队长、供给干部,三军团供给部科长,团供给主任,总直属供给部被服员、处长,总供给部科长、七十一团供给部主任,129师供给部会计科科长、先遣支队军区供给部副部长,129师直属供给处处长,晋冀鲁豫边区政府粮食局副局长,晋冀鲁豫财政所粮食科科长,晋冀鲁豫军区供给部副部长,大别山供给部区长、部长,湖北军区供给部副部长,广西桂林军管会物资接管部部长,广西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广西省委财贸部副部长、广西壮族自治区财贸办公室副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委会斗、批、改办公室副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委会工交办公室副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1983年9月离职休养。2002年1月中央批准享受自治区主席级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