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同捷拒招命案
唐代的案件
李同捷拒招命案,此案发生于唐代。
案件详情
唐敬宗宝历二年(公元826年)三月,横海节度使(治河北沧州。辖沧、景、德、棣四州之地)李全略死,其子节度副使李同捷不待朝命而擅领留后。文宗即位后,李同捷于太和元年(公元827年)三月派遣属官崔从长与其弟李同志、李同巽奉表入朝,请遵朝命,实是希望朝廷易君之后能加恩贷,承认他为横海节度使。五月,文宗任命天平节度使(辖境与横海节镇相邻)乌重胤为横海节度使,而以李同捷为兖海节度使。李同捷借口为将士所留不奉诏命。八月,朝廷削李同捷官爵。十一月乌重胤病死,又以保义节度使李环代其职。太和二年九月,因李环放纵士卒,拥兵不进,改以左金吾大将军李佑为横海节度使,督率诸镇兵进讨。至太和三年四月,同捷兵败失地,请降于李佑。李佑受其降,派大将率军入沧州。既而李同捷为朝廷使节柏耆诛杀,传首京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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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10-04 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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