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哲
上饶市婺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李哲,
男
,汉族,1985年8月出生,江西鄱阳人,2006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
人物履历
历任鄱阳县人民法院凰岗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主任科员、助理审判员,主任科员、助理审判员,二级法官助理、助理审判员,执行二处处长(副处级),婺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院长。
现任婺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职务任免
2021年9月26日,经婺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选举,李哲同志全票当选婺源县人民法院院长。
所获荣誉
2021年12月,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拟授予“全省法院优秀师资人才”称号。
参考资料
江西三地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沈水生的景德镇副市长职务被免凤凰网江西
.凤凰网.
李哲全票当选婺源县人民法院院长!
.婺源县人民法院.
全省法院专门人才拟授予人选公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1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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