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凤
江西峡江籍烈士
李国凤(1896—1934)金江乡南坑村人。192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被保卫团杀害,时年38岁。
人物生平
李国凤(1896—1934)金江乡南坑村人。1928年初,廖子清、胡冠南至南坑、苍背等地开辟革命根据地时,国凤参加了农民协会。同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8月后,担任县游击队侦察员年余,常出入敌区侦察军情。1929年11月,中共峡江西南区委成立,当选为区委委员和西南区游击队长。12月,带领游击队在庙下村开展打土豪、分田地,与当地农民建立起深厚的感博。县游击队上调后,国风留地方筹建各乡游击队工作。1930年6月,红色警卫营成立,担任营长职务。时有人枪百余。7月,率全营协同红三军二团指挥城上东坑战斗,歼灭敌军一个营和地方保卫团—部,毙敌、俘虏各100余人,缴枪130余支,取得了县武装斗争史上著名的“东坑大捷”。8月,按县委指示,经细心的侦察和部署,亲自率领全营二打县城,采取兵分西路,突袭方式攻入城内。敌无防备,无力组织抗击,死伤惨重,残余者溃逃,抢渡赣江时又淹死百余人。解救出共产党人胡茂楠和革命群众40余人。活捉国民党候补监委陈勃生、一区保卫团团长曾怀德等人,并召开群众大会,公开处决陈勃生等一批土豪劣绅。9月12日,率全营和赤卫队千余人第三次攻克县城,歼敌10余人,缴枪7支。
1931年4月,红色警卫营编入北路独立团第七营,国凤留地方工作。12月,担任县苏维埃政府主席。1932年3月后,敌军不断“清剿”,苏区面积逐渐缩小,环境极为艰难。国凤一直坚持在新余、峡江活动。1934年被保卫团杀害,时年38岁。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7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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