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太银
原中共阆中县委副书记
李太银(1943年—),四川南充人,中共党员,1967年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中文系。曾任中共阆中县委副书记、岳池县委书记,中共南充地委委员、办公室主任,遂宁市副市长、市长,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等职。遂宁市第二、三届人大代表,全国第八届人大代表,四川省第七届党代表。2000年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人物评价
不少作家读了李太银创作的小说后都称其构思巧妙,人物形象塑造极具个性,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具有强烈的时代感,当地群众尊称他为“作家市长”。由于李太银以创作反腐小说见长,人们又习惯称他“反腐作家”。
在担任遂宁市市长期间,李太银时刻把群众的冷暖疾苦挂在心上,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被群众亲切地称作“实干市长”、“爱民市长”。
作为一市之长,李太银不仅勤政爱民,还廉洁奉公。由于李太银官居要职,一些人就给他送礼,希望得到他的关照。可是,每次遇到这种事情,他都会非常生气地拒绝。有几次,他还把别人送的礼物当众从窗户扔了出去。
在全省工商局廉洁自律动员大会上,身为省工商局局长的李太银把自己小说中屡屡提及的著名廉政公式“10-1=0”搬了出来。他当着全省工商干部的面这样解释:“我们哪怕用1/10的权力谋私,也会丧失全部的威信。”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正厅级“反腐作家市长”、“反腐局长”却被腐败误。
人物生平
李太银于1943年春出生在四川南充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李太银非常聪明、勤奋,17岁那年,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南充高中。上高中后他更加发奋读书,3年后,他考上了西南师范学院(今西南大学)。
李太银在大学学的是中文,一向勤奋的他养成了读书的好习惯,经常一个人泡在图书馆里。在学校图书馆,李太银几乎看遍了所有中外名著,不少佳作他甚至达到了倒背如流的程度。1967年7月,李太银大学毕业被分配到四川阆中县一所普通中学任教并开始发表文学作品。不久,他与当地一名温柔贤惠的郭姓姑娘相识、相爱,并结为夫妻。后来,夫妇俩生育了一儿一女,4口之家其乐融融。
李太银绝佳的文笔很快被县领导发现了。1971年夏天,阆中县政府破格将他调到了县政府办公室当秘书。到县政府办公室不久,李太银利用工作之余开始搞创作。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他创作出了《平原春天》、《残阳冬雪》等多部作品。
1979年,作品《鬼谷情冤》在作家出版社出版,李太银很快成了名震川北的大名人,在当地政界、文艺界无人不晓。不久,李太银便当上了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这一要职。几年之后,李太银被提拔为县委副书记。李太银在仕途上平步青云,春风得意,他立誓要做一个最值得老百姓信赖、清正廉洁的好官。
1984年11月至1987年9月,李太银担任中共岳池县委书记。
1987年10月,44岁的李太银被上级任命为南充地委秘书长。
1993年2月,还没满50岁的李太银当选为遂宁市人民政府市长。
1995年,李太银也因为创作上的突出成就,成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1997年11月,李太银被调到成都,担任四川省工商局局长职务。
2001年9月27日,李太银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
2005年1月5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李太银有期徒刑5年。李太银当即表示不服,上诉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3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李太银的上诉,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腐败经历
李太银担任省工商局局长后不久的一天,无意中认识了前来工商局办事的刘霓虹。刘霓虹是四川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法人代表,长得很有女人味,社交能力极强,既不乏事业型女性的一面,又不乏家庭女人的温柔可人,给李太银留下非常深刻美好的印象。
刘霓虹是一个绝顶聪明的女人,她深知省工商局局长是一个人人都想巴结的政府要员,在某些时候能利用其权力办些事,捞点钱。于是,她便经常在李太银面前示好。几次接触后,刘霓虹自然成了李太银的“红颜知己”。
刘霓虹有一个朋友叫廖茂林,系四川一家私营房地产公司的老板。1998年底,廖茂林听说省工商局要建IC卡应用系统工程的消息,立即动心了,因为整个IC卡工程将耗资数千万元,一旦揽下此工程,至少也要赚好几百万元。于是,廖茂林找到刘霓虹商量,要求刘霓虹出面与李太银商谈,争取拿下IC卡工程,事成之后,利益均分。
1998年12月18日中午,刘霓虹约请李太银在一家酒楼共进午餐。席间,刘霓虹非常机智地暗示李太银,要求把IC卡工程交给她运作。李太银显得有些为难:“霓虹,虽然你我交情很深,但是这种违反原则的事我说什么也不会干的,请理解我!”
刘霓虹很快把情况反馈给了廖茂林,两人沉默了。刘霓虹说:“看来这事只有把老爷子的宝贝儿子请出来了!”刘霓虹于是把李太银之子李郭的情况向廖茂林进行了介绍。刘霓虹说:“干脆这样,我们和李郭商量,事成后,我们和他各占1/3的股份!”
1999年1月,廖茂林与李太银之子李郭、刘霓虹为承建IC卡工程,使用虚假的购货发票及银行进账单,虚构资本100万元注册成立了“欧达磁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达公司”)。其中,廖茂林以四川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出资33万元(占注册资本33%);李郭以“费思淘”的名义出资33万元(占注册资本33%);刘霓虹以四川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义出资34万元(占注册资本34%)。之后,廖茂林等人又虚报出资,变更注册资本为500万元。
刘霓虹真的是太聪明了,为了消除李太银的顾虑,第二天她便把情况如实告诉了李太银。“李局长,只要你把工程交给我们,你儿子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赚上几百万元了!”听了刘霓虹的话,李太银抬起头看了看刘霓虹,微微笑了笑。李太银没有当即表态。
第二天下午,权衡再三的李太银拨通了刘霓虹的电话。在电话里,李太银表示同意把IC卡工程交给刘霓虹等人运作。
1999年4月8日,李太银未经集体讨论研究,直接催促四川省工商局有关人员与欧达公司签订了IC卡工程合同,约定该工程由欧达公司投资建设,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售IC卡,售卡收入由省工商局和欧达公司按比例进行分配。
1999年9月至2000年1月,欧达公司在四川省及成都市工商部门实施了第一期IC卡工程后,刘霓虹向李太银提出要工商局先支付工程款。李太银明知按合同规定不需要省工商局支付工程款,但因其儿子李郭在欧达公司占有1/3的股份,遂利用职权,擅自决定向欧达公司付款。
2000年4月至2001年2月,经李太银签字同意并亲自督促,四川省工商局共向欧达公司转款2996万元。
欧达公司收到四川省工商局的转款后,股东刘霓虹、廖茂林、李郭立即采用借款形式预分利润800余万元,并归还了银行贷款2000余万元,把剩余的少量资金用在了第二期5个地区的IC卡工程建设上,使得二期工程一直无法竣工。
2001年9月,欧达公司因虚报注册资本,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省工商局划拨的2996万元,欧达公司已无力偿还。经省信息产业厅组织专家测评,欧达公司所建IC卡工程系统存在诸多技术问题,不能正常使用。随后,省物价局决定取消售卡许可,作出停止销售的决定。经统计,李太银滥用职权给省工商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368万余元。
法律制裁
2001年9月27日,李太银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10月7日,李太银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002年2月,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对李太银涉嫌滥用职权案侦查终结,移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2年9月20日,成都高新区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分别判处李太银之子李郭及廖茂林有期徒刑1年,分别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和5万元。刘霓虹因涉及他案另案处理。
2005年1月5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李太银有期徒刑5年。李太银当即表示不服,上诉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2005年3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李太银的上诉,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2000年4月至2001年2月李太银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368万余元的直接经济损失,日前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5年有期徒刑。1967年开始发表作品。1995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个人作品
1971年夏天,李太银调到了县政府办公室当秘书期间,利用工作之余开始搞创作。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他创作出了《平原春天》、《残阳冬雪》等多部作品。
1979年,在作家出版社出版《鬼谷情冤》。
1994年5月,李太银创作出了小说集《阴阳界》,《四川日报》闻讯,当即进行连载。由于这部小说构思独特、人物形象塑造鲜明,人民文学出版社很快出版了该书。
1995年2月,李太银又成功创作出反腐小说《碑魂》。之后,《碑魂》被改编成40集评书,在当地电视台连续演播。
1996年4月,李太银创作的长篇小说《风雨桃花》被改编成12集电视连续剧,在四川电视台热播。
1997年,李太银调任省工商局局长,期间又创作出版了长篇反腐小说《梦魇》。国内不少文学家认为李太银身在官场,把贪官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若是没有亲身经历,他哪能创作出如此优秀的作品。
2001年2月,作家出版社又隆重推出了李太银的另一部力作《浊蚀》。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13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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