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太银(1943年—),
四川南充人,中共党员,1967年毕业于
西南师范大学中文系。曾任中共阆中县委副书记、
岳池县委书记,中共南充地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遂宁市副市长、市长,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等职。遂宁市第二、三届人大代表,全国第八届人大代表,四川省第七届党代表。2000年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人物评价
不少作家读了李太银创作的小说后都称其构思巧妙,人物形象塑造极具个性,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具有强烈的时代感,当地群众尊称他为“作家市长”。由于李太银以创作反腐小说见长,人们又习惯称他“反腐作家”。
在担任遂宁市市长期间,李太银时刻把群众的冷暖疾苦挂在心上,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被群众亲切地称作“实干市长”、“爱民市长”。
作为一市之长,李太银不仅勤政爱民,还廉洁奉公。由于李太银官居要职,一些人就给他送礼,希望得到他的关照。可是,每次遇到这种事情,他都会非常生气地拒绝。有几次,他还把别人送的礼物当众从窗户扔了出去。
在全省工商局廉洁自律动员大会上,身为省工商局局长的李太银把自己小说中屡屡提及的著名廉政公式“10-1=0”搬了出来。他当着全省工商干部的面这样解释:“我们哪怕用1/10的权力谋私,也会丧失全部的威信。”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正厅级“反腐作家市长”、“反腐局长”却被腐败误。
人物生平
李太银于1943年春出生在四川南充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李太银非常聪明、勤奋,17岁那年,以优异的成绩考入
南充高中。上高中后他更加发奋读书,3年后,他考上了
西南师范学院(今
西南大学)。
李太银在大学学的是中文,一向勤奋的他养成了读书的好习惯,经常一个人泡在图书馆里。在学校图书馆,李太银几乎看遍了所有中外名著,不少佳作他甚至达到了倒背如流的程度。1967年7月,李太银大学毕业被分配到四川
阆中县一所普通中学任教并开始发表文学作品。不久,他与当地一名温柔贤惠的郭姓姑娘相识、相爱,并结为夫妻。后来,夫妇俩生育了一儿一女,4口之家其乐融融。
李太银绝佳的文笔很快被县领导发现了。1971年夏天,阆中县政府破格将他调到了县政府办公室当秘书。到县政府办公室不久,李太银利用工作之余开始搞创作。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他创作出了《平原春天》、《残阳冬雪》等多部作品。
1979年,作品《鬼谷情冤》在作家出版社出版,李太银很快成了名震川北的大名人,在当地政界、文艺界无人不晓。不久,李太银便当上了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这一要职。几年之后,李太银被提拔为县委副书记。李太银在仕途上平步青云,春风得意,他立誓要做一个最值得老百姓信赖、清正廉洁的好官。
1984年11月至1987年9月,李太银担任中共
岳池县委书记。
1987年10月,44岁的李太银被上级任命为南充地委秘书长。
1993年2月,还没满50岁的李太银当选为
遂宁市人民政府市长。
1995年,李太银也因为创作上的突出成就,成为
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1997年11月,李太银被调到
成都,担任四川省工商局局长职务。
2001年9月27日,李太银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
2005年1月5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李太银有期徒刑5年。李太银当即表示不服,上诉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3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李太银的上诉,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腐败经历
李太银担任省工商局局长后不久的一天,无意中认识了前来工商局办事的刘霓虹。刘霓虹是四川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法人代表,长得很有女人味,社交能力极强,既不乏事业型女性的一面,又不乏家庭女人的温柔可人,给李太银留下非常深刻美好的印象。
刘霓虹是一个绝顶聪明的女人,她深知省工商局局长是一个人人都想巴结的政府要员,在某些时候能利用其权力办些事,捞点钱。于是,她便经常在李太银面前示好。几次接触后,刘霓虹自然成了李太银的“红颜知己”。
刘霓虹有一个朋友叫廖茂林,系四川一家私营房地产公司的老板。1998年底,廖茂林听说省工商局要建IC卡应用系统工程的消息,立即动心了,因为整个IC卡工程将耗资数千万元,一旦揽下此工程,至少也要赚好几百万元。于是,廖茂林找到刘霓虹商量,要求刘霓虹出面与李太银商谈,争取拿下IC卡工程,事成之后,利益均分。
1998年12月18日中午,刘霓虹约请李太银在一家酒楼共进午餐。席间,刘霓虹非常机智地暗示李太银,要求把IC卡工程交给她运作。李太银显得有些为难:“霓虹,虽然你我交情很深,但是这种违反原则的事我说什么也不会干的,请理解我!”
刘霓虹很快把情况反馈给了廖茂林,两人沉默了。刘霓虹说:“看来这事只有把老爷子的宝贝儿子请出来了!”刘霓虹于是把李太银之子李郭的情况向廖茂林进行了介绍。刘霓虹说:“干脆这样,我们和李郭商量,事成后,我们和他各占1/3的股份!”
1999年1月,廖茂林与李太银之子李郭、刘霓虹为承建IC卡工程,使用虚假的购货发票及银行进账单,虚构资本100万元注册成立了“欧达磁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达公司”)。其中,廖茂林以四川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出资33万元(占注册资本33%);李郭以“费思淘”的名义出资33万元(占注册资本33%);刘霓虹以四川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义出资34万元(占注册资本34%)。之后,廖茂林等人又虚报出资,变更注册资本为500万元。
刘霓虹真的是太聪明了,为了消除李太银的顾虑,第二天她便把情况如实告诉了李太银。“李局长,只要你把工程交给我们,你儿子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赚上几百万元了!”听了刘霓虹的话,李太银抬起头看了看刘霓虹,微微笑了笑。李太银没有当即表态。
第二天下午,权衡再三的李太银拨通了刘霓虹的电话。在电话里,李太银表示同意把IC卡工程交给刘霓虹等人运作。
1999年4月8日,李太银未经集体讨论研究,直接催促四川省工商局有关人员与欧达公司签订了IC卡工程合同,约定该工程由欧达公司投资建设,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售IC卡,售卡收入由省工商局和欧达公司按比例进行分配。
1999年9月至2000年1月,欧达公司在四川省及成都市工商部门实施了第一期IC卡工程后,刘霓虹向李太银提出要工商局先支付工程款。李太银明知按合同规定不需要省工商局支付工程款,但因其儿子李郭在欧达公司占有1/3的股份,遂利用职权,擅自决定向欧达公司付款。
2000年4月至2001年2月,经李太银签字同意并亲自督促,四川省工商局共向欧达公司转款2996万元。
欧达公司收到四川省工商局的转款后,股东刘霓虹、廖茂林、李郭立即采用借款形式预分利润800余万元,并归还了银行贷款2000余万元,把剩余的少量资金用在了第二期5个地区的IC卡工程建设上,使得二期工程一直无法竣工。
2001年9月,欧达公司因虚报注册资本,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省工商局划拨的2996万元,欧达公司已无力偿还。经省信息产业厅组织专家测评,欧达公司所建IC卡工程系统存在诸多技术问题,不能正常使用。随后,省物价局决定取消售卡许可,作出停止销售的决定。经统计,李太银滥用职权给省工商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368万余元。
法律制裁
2001年9月27日,李太银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10月7日,李太银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002年2月,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对李太银涉嫌滥用职权案侦查终结,移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2年9月20日,成都高新区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分别判处李太银之子李郭及廖茂林有期徒刑1年,分别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和5万元。刘霓虹因涉及他案另案处理。
2005年1月5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李太银有期徒刑5年。李太银当即表示不服,上诉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2005年3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李太银的上诉,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2000年4月至2001年2月李太银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368万余元的直接经济损失,日前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5年有期徒刑。1967年开始发表作品。1995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个人作品
1971年夏天,李太银调到了县政府办公室当秘书期间,利用工作之余开始搞创作。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他创作出了《平原春天》、《残阳冬雪》等多部作品。
1979年,在作家出版社出版《鬼谷情冤》。
1994年5月,李太银创作出了小说集《阴阳界》,《四川日报》闻讯,当即进行连载。由于这部小说构思独特、人物形象塑造鲜明,人民文学出版社很快出版了该书。
1995年2月,李太银又成功创作出反腐小说《碑魂》。之后,《碑魂》被改编成40集评书,在当地电视台连续演播。
1996年4月,李太银创作的长篇小说《风雨桃花》被改编成12集电视连续剧,在四川电视台热播。
1997年,李太银调任省工商局局长,期间又创作出版了长篇反腐小说《梦魇》。国内不少文学家认为李太银身在官场,把贪官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若是没有亲身经历,他哪能创作出如此优秀的作品。
2001年2月,作家出版社又隆重推出了李太银的另一部力作《浊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