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男,汉族,1962年11月生,安徽萧县人,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二级大检察官。
人物履历
1979.09-1983.08,
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3.08-1987.04,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书记员;
1987.04-1993.09,青海省政府法制局干事、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3.09-1995.09,青海省政府法制局副局长(副处级);
1995.09-1997.10,青海省政府法制局法规处副处长;
1997.10-1998.10,青海省政府法制局法规处处长;
1998.10-2000.07,青海省政府法制局副局长、法规处处长;
2000.07-2000.12,青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2000.12-2002.12,青海省工商局副局长;
2002.12-2004.03,青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副厅级);
2004.03-2009.03,青海省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公室主任(副厅级);
2009.03-2012.06,青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正厅级);
2012.06-2012.07,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
2012.07-2016.01,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
2016.01-2019.01,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9.01-2023.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23.03,任第十四届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
职务任免
2023年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免去李宁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担任职务
第十二、十三、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