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守江
山东省枣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李守江,男,汉族,1973年3月生,山东昌乐人,1989年12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人物履历
1989.12—2003.12 惠民地区行署、滨州市政府办公室工作
2003.12—2007.03 滨州市纪委办公室主任(其间:2005.06—2007.03挂职沾化县委副书记)
2007.03—2007.08 滨州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2004.09—2007.06山东省委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7.08—2008.07 滨州市纪委常委、秘书长
2008.07—2009.12 滨州市接待处处长、党组副书记
2009.12—2011.11 滨州市委副秘书长,市接待处处长、党组副书记
2011.11—2012.01 惠民县委副书记,县长候选人
2012.01—2016.12 惠民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政府党组书记(其间:2013.03—2013.07参加山东省委党校第二十三期中青班培训)
2016.12— 博兴县委书记,县委党校校长
2021.04— 枣庄市政府副市长
现任山东省枣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担任职务
中国共产党枣庄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工作分工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市长负责审计工作。负责枣庄高新区、市政府机关、发展改革、财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统计、国防动员、能源、大数据、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办公室、市粮食和储备局)、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地震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国动办(市人防办)、市能源局、市大数据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各民主党派、市税务局、国家统计局枣庄调查队、枣庄烟草专卖局、枣庄供电公司、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监察执法五处、大型企业集团,驻枣烟草、成品油销售企业,市消防救援支队。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15 18:41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