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银, 男,汉族,1962年7月出生于福建省长乐市。1983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博士,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会长、福建省河湖健康研究中心主任。现任福建省委第十三巡回指导组组长、省政府参事。
学习经历
1983年7月,毕业于福建林学院林业专业。
工作履历
1983.07—1988.04,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队员、副队长, 技术员、助工
1988.05—1994.07,福建省森林资源管理总站科长、副站长,助工、工程师
1994.08—1995.09,福建省林业厅林政资源管理局局长助理
1995.10—1996.05,
福建省森林资源管理总站副站长(主持工作),高级工程师
1996.06—2001.04,福建省森林资源管理总站站长(其间:1999.4—2001.4挂职任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2001.05—2001.08,福建省林业分类经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2001.09——2005.02,福建省森林公安局政委,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其间:2004年9月——2005年1月参加福建省委党校第28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5.03,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
2011.06,福建省光泽县委书记(副厅长级)
2013.07,武夷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2016.06,福建江夏学院党委书记
2022.05,福建省人民政府参事
任免信息
2018年7月19日,福建师范大学召开干部大会,宣布省委决定:李宝银同志任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
2022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聘任李宝银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参事。
所获荣誉
1997年8月被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授予“福建省优秀专家”称号;
1997年10月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1997年12月确认为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1998年3月被省委组织部、省科委等部门授予“福建省青年科技奖”称号;
1998年3月被省科协授予“运盛(福建)青年科技奖”;
2000年1月被省政府农办授予“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突出贡献奖”;
2003年6月获国家林业局《中国树木奇观贡献奖》;
多次被福建省林业厅评为优秀公务员(职员)、优秀共产党员。有8项科技成果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三等奖。
主要成果
在国家级、省级正式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出版专著2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