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元(1915年-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湖北省英山县人。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参加
中国工农红军。参加了
土地革命、
抗日战争、解放战争、
抗美援朝战争,参与指挥了
珍宝岛自卫反击战。
李少元参加革命五十多年来,政治立场坚定,忠于党、忠于人民,对革命事业忠心耿耿、兢兢业业。在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他参加了鄂、豫、皖苏区第四、五次反“围剿”斗争,后经长征到达陕北,历经艰险,经受了严峻的考验;
抗日战争时期,他带领部队在晋东南参加战斗,粉碎敌人的多次围攻;解放战争中,他带领部队参加了辽沈和天津等战役;在
抗美援朝战争中,他参加了第一、二、三、四次战役。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工作积极,认真负责;他组织纪律观念强,顾全大局,听从组织安排,执行命令、指示坚决;他思想作风正派,待人诚恳,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联系群众,生活艰苦朴素。
土地革命时期,历任红25军独立营连指导员、75师直属队总支书记。参加了鄂豫皖苏区反“围剿”,长征和
直罗镇战役。
解放战争,任
东北民主联军2纵6师政治部主任、第四野战军39军117师政委。参加了辽沈、平津、衡宝等战役。
1954年,毕业于
军事学院政治系。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39军副政委、政委,沈阳军区政治部副主任,沈阳军区副政委兼沈阳军区
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二政治委员,军区顾问。
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五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54年,毕业于
军事学院政治系。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39军副政委、政委,沈阳军区政治部副主任,沈阳军区副政委兼沈阳军区
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二政治委员,军区顾问。
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五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