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崇望,1935年4月生,山西襄垣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
天津歌舞剧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一级作曲。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65年
中国音乐学院作曲系毕业。系中国音乐家协会理事,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常务理事,
山西省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天津武警文工团名誉团长、艺术指导。
创作独唱、重唱、齐唱等声乐作品500多首,大合唱则多部,歌剧6部,舞剧、舞蹈音乐60多部,独奏、重奏、合奏、交响乐等作品近百部,电影音乐2部,电视剧音乐10多部。
其代表作品有;笛子独奏曲《塔塔尔族舞曲》,由
人民音乐出版社三次出版,由上海唱片厂录制成唱片,收入《建国30年优秀笛子曲选》;民族器乐合奏曲《大得胜》,1960年由上海唱片厂录制成唱片,同年获天津市音乐创作奖,1986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
1983年在担任
山西省歌舞剧院院长期间,主持并作曲的山西民间歌舞《黄河儿女情》,山西民俗系列舞蹈《黄河一方土》,1990年被评为中央电视台“星光奖”一等奖,1990年获上海艺术节“花冠文艺”大奖,1992年获文化部“文华奖”。
1953、1958、1966、1993年曾随同
天津歌舞剧院赴朝鲜、前苏联、埃及、
阿富汗、
叙利亚、日本、泰国等国家进行友好访问演出,1985年率
山西省歌舞剧院赴日本请玉县进行友好访问演出,均受到国际友人士欢迎和好评。
1994年95、97、98、99、2000年分别在新加坡、天津、太原、济南举办李崇望作品音乐会《海河风情音韵》、《长城、黄河》山西民歌套曲《山坡坡上的情歌》交响音画《圣境》交响作品《在我的记忆里》及第一民族交响曲《狮城的光辉》等各大报刊都发有赞扬评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