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安
广东省原副省长
李建安 (1922-1993),河南省遂平县嵖岈山乡常韩村人。1939年参加革命,同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历任新四军五师某部总支书记、政治处主任、总队政委、中共泌阳县委书记、县长等职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广东省商业厅办公室主任、副厅长,茂名石油设计院院长、省工业厅副厅长、厅革命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副省长、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广东省顾问委员会副主任。1993年1月19日,李建安逝世,享年71岁。
人物生平
李建安,字有新,别名李艇,后改名健安、建安,河南省遂平县人。民国28年(1939)2月,参加革命;同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战时期,历任信阳新四军2团留守处文书,新四军豫鄂挺进纵队政治部挺进报社缮写员兼编辑,新四军五师政治部宣传部秘书兼出版发行科科长、印刷厂长兼政治委员,新四军5师13旅37团总支书记,五师西遂泌舞指挥部政治处主任,五师嵖岈山纵队政治委员,河南军区豫中军分区政治部宣传科科长等职,参与开辟豫鄂边和豫中抗日根据地的斗争。
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河南省泌阳县委书记、县长,新四军河南军区政治部宣传科科长。民国35年,任中原军区嵖岈山支队政治委员。旋参加中原突围,随河南军区部队辗转西进,在鄂豫陕边坚持武装斗争,历任中共卢洛灵中心县委副书记,鄂豫陕军区第4分区洛北支队政治处主任,豫西军区6分区军政干校教育主任、副政治委员,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学员队长等职。
1949年10月后,李建安任中南军政治委员员会商业部华中运输公司科长、分公司经理,广东省商业厅办公室主任、第二副厅长。1953年,因牵连受到错误处分(1983年撤销处分),改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工业部办公室主任、处长、副秘书长,旋任茂名页岩油厂筹建处副主任、石油工业部广州石油设计院院长,为发展广东石油工业做许多开拓性的工作。1957年后,历任中共广东省委工业部副部长、省建委第一副主任、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1964-1966年任省经委主任。在“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
1969年10月后,李建安历任省工交战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主任,省工交办主任,省计划委员会主任等职。1975年5月至1985年,历任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副省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先后兼任省物价委员会主任、广东衡广铁路复线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广深珠高速公路领导小组组长。在改革开放初期,明确提出“要想致富,先修桥路”的指导思想,多渠道筹集资金,组织全省交通、能源、通信三大基础设施领域开展大规模建设,是该类骨干工程的主要负责人之一,为以后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85-1993年,任中共广东省顾问委员会副主任。1983年,当选为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93年1月19日,在广州逝世。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08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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