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彬山(1912年11月-1995年5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
湖南平江人。1929年加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5年转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参加了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等。
土地革命时期,先后任湘鄂赣军区政治部组织干事、破坏部部长、红16师政治部组织科科长、湘鄂赣军区游击队
政治委员。参加了湘鄂赣边区反“围剿”。湘鄂赣军区主力红军长征后,被留下坚持游击战争。
抗日战争爆发后,先后任新四军第1支队1团连指导员、营教导员,新1团政治处主任,新四军苏北军区
盐城独立团团长,第6师51团
政治委员。
解放战争初期,任新四军兼山东军区第一纵队第3旅9团
政治委员。
1966年,“文革”开始后,李彬山投靠张春桥,参与迫害上海警备区司令员廖政国。把上海警备区部队当作当面之敌,针对警备区部队大搞民兵战备演习,发枪发弹,在中国人民军队历史上极为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