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殿(1874—1965)字廷芳,海澄海沧(今属厦门)人。曾获国民政府颁赠“见义勇为”匾额。1965年2月16日逝世于新加坡。
人物生平
李振殿(1874—1965)字廷芳,海澄海沧(今属厦门)人。少时就读于私塾,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赴马来亚沙捞越从商,在古晋市自创长城商行,经营进出口贸易。民国元年(1912年),在新加坡创设长城栈,经营沙捞越土产、橡胶出口业务。日军攻占新加坡时停业,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复业。
他早年加入同盟会,辛亥革命期间,曾汇款2000元支持福建省都督孙道仁作为军饷。侨居新加坡后,加入早期国民党在东南亚的重要革命阵地同德书报社,并蝉联5届社长。此外,还创办《民国日报》,历任中国国民党英属总支部指导委员、国民政府侨务委员会委员。民国17年,山东“济南惨案”发生后,被推举为新加坡山东筹赈会财政。七七事变后,又被推举为新加坡华侨筹赈会财政,积极进行募捐工作。并当选南侨总会常务委员兼财务主任,至新加坡沦陷前夕,才避居印尼苏门答腊。
他身兼多种社会职务,主要有新加坡南洋女中总理,新加坡中华总商会董事,福建会馆执委、代主席等。民国18年,倡建新加坡漳州总会,蝉联10余届主席。1954年,出任新加坡同济医院主席、怡和轩执委、南洋大学执委会新加坡委员等职。曾获国民政府颁赠“见义勇为”匾额。1965年2月16日逝世于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