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掖平
山东师范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教授
李掖平,女,笔名夜平,山东淄博人。1982年毕业于山东师大中文系,并于1985年在该校获文学硕士学位。
学术研究
主要从事中国现当代文学、文学与影视理论、影视文学创作、影视产业与策划的研究,出版学术专著8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文史哲》《现代文学研究丛刊》《文学评论丛刊》《当代作家评论》《南方文坛》等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500余篇,多篇被《新华文摘》和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引起较大的社会反响。承担电影基础理论、经典影片解读、影视文学热点、现代文学史、女性文学研究等课程的教学工作,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细腻广博的爱心,致力于教书育人工作。
担任职务
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出版专著
(1)《现代作家新论》,海天出版社1998年4月版 ;
(2)《新时期文学综论》,中国文联出版社1999年4月版;
(3)《天教歌唱 徐志摩》,山东画报出版社1998年10月版;
(4)《洞彻人生的悲凉一一张爱玲创作论》,五洲传播出版社2001年3月版。
学术合著
(1)《中国现代文学史论》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1995 年6月版
(2)《中国现代文学史实用教程》齐鲁书社1999 年8月版
(3)《中国现代文学精选作品导读》山东大学出版社1996 年6月版
(4)〈儿童文学概论〉山东友谊出版社1996 年12月版
(5)〈毕业论文的撰写与答辩〉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3月版
(6)〈山东新时期文学鸟瞰〉山东文艺出版社2004 年12月版
主编丛书
(1)〈创世纪文论〉(10册)海天出版社1998 年12月版
(2)〈新视野批评文丛〉(12册)中国文联出版社1999年12月版
(3)〈爱与爱的诉说——古今爱情诗对照鉴赏〉山东画报出版社2001年10月版
(4)〈现代中国文学作品导读〉山东画报出版社2002年9月版
(5)〈20世纪中国新诗名作解读〉百花文艺出版社2004年12月版
代表性论文
在〈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北京师范大学学报〉、〈当代作家评论〉、〈山东社会科学〉、〈山东师范大学学报〉、〈文艺报〉等国家级、省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00多篇,代表性论文如下:
(1)《论叶灵凤的小说创作》,《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93年第3期
(2)《中国现代新诗审美品格辨析》,《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95年第6期
(3)《徐志摩研究综述》,《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98年第4期
(4)《象征诗美的追求与创造》,《北京师范大学学报》96年第1期
(5)《论张爱玲的女性意识》,《扬州大学学报》1998年第4期
(6)《当前女性诗歌的解读与剖析》,《扬州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
(7)《李金发、戴望舒诗歌比较论》,《山东社会科学》2004年第1期
(7)《为现代都市绘态画魂》,《山东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
(8)《洞开女性生存的悲剧真相》,《理论学刊》2004年第3期
(9)《忠于地的歌吟——山东作家小说创作综论》《当代作家评论》1987年第2期
(10)《民族历史的传奇叙事》《文艺报》2004年6月16日
获奖情况
1、论文《中国现代新诗审美品格辨析》获第13次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2、论文《象征诗美的追求与创造》获1998年山东省首届刘勰文艺评论奖;
3、专著《洞彻人生的悲凉一一张爱玲创作论》获第17次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4、教改立项〈以教材改革为龙头推动教学改革的全面发展和深化〉(第3位主持人)获2000年山东省教委教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5、此教改立项2001年获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6、论文《论张爱玲的女性意识》1998年获国家“九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优秀论文奖
7、教学方面先后获1995——1996学年、1996-1997学年、1998——1999学年、2000-2001学年、2002-2003学年5项山东师范大学教学优秀奖;
8、论文和专著先后获1993年、1995年、1996年、1998年、2001年、2003年山东师范大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两项、二等奖三项、“五个一”精品工程奖一项;
9、2001年获山师大首届大学生“良师益友”荣誉称号
10、2004年获山东师范大学“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11、2020年1月23日,被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授予“2018-2019年度山东省社科普及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两会提案
2月24日,全国政协委员、山东师范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教授李掖平向新时报记者透露了她今年准备带上两会的提案方向,将聚焦网络文学的管理与引领。网络文学是当今社会较为流行的一种文学形式,尤其深受年轻人喜爱,但其内容鱼龙混杂、质量良莠不齐,社会上对加强网络文学管理的呼声强烈。李掖平说,加强对网络文学的管理和引领,她不主张“一封了之”,关键要在国家政策层面进行统一的意识形态管理。她认为,文学离不开爱,对于爱情的描写和性爱的表达,要看是否为叙事需要。当对“色、黑、暴”的描写不是为了审丑,以给美好作为参照,让人们远避的话,这种在网络上的放纵和宣泄是应该严格制止的。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10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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