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政,男,汉族,1970年5月出生,湖北
松滋人,199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工程师、高级经济师。
人物履历
历任同济大学热能工程系助教,卢湾区住宅发展局工程科科员,卢湾区住宅发展局基地开发科副科长、科长,援藏任西藏日喀则地区定日县建设局局长,卢湾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副局长,卢湾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卢湾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卢湾区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卢湾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卢湾区委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卢湾区委办公室主任、机要局局长、研究室主任,卢湾区委办公室主任、机要局局长,黄浦区委办公室主任,中共“黄浦区、卢湾区撤二建一”联合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召集人,市委610办公室兼职副主任等职。
2011.11-2014.07 上海市嘉定区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
2014.07-2016.11 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局长
2016.11-2017.05 上海市崇明区委副书记
2017.05-2017.07 上海市崇明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17.07-2019.12 上海市崇明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9.12-2020.01 上海市崇明区委书记、区长
2020.01-2022.06 上海市崇明区委书记
2022.06-2023.01 上海市奉贤区委书记
2023.01-2023.04 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奉贤区委书记
2023.04-2023.07 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2023.07-上海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其间:任上海市市级机关工作党委书记)
担任职务
中共二十大代表,上海市第十五届、十六届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十一届、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职务任免
2023年7月,中共中央批准,李政同志任上海市委常委,上海市委决定,李政同志任市委秘书长。
2023年7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李政的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2023年7月25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李政的上海市副市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