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泰,男,1947年5月生,山东省桓台县人。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毕业,现任中共山东省委委员、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党建专业教授。兼任山东省党建领导小组成员、山东省党的建设研究基地负责人、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山东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
个人简介
李新泰,男,汉族,1947年3月出生,原籍山东桓台,在职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党员,1966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山东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正厅级)。
工作经历
1963.08-1966.09博兴师范学校学习;
1966.09-1973.03高青县寨子联中教师、桓台县付桥联中主要负责人;
1973.03-1975.08桓台县教育局教研室工作;
1975.08-1978.03桓台县委办公室秘书;
1978.03-1980.11桓台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1980.11-1983.01桓台县委常委、县农办主任;
1983.01-1983.09桓台县委常委、副县长;
1983.09-1986.07中央党校干部研究生班政治专业学习;
1986.07-1987.12淄博市委宣传部部长;
1987.12-1992.12淄博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2.12-1996.03淄博市委副书记;
1996.03-1997.12淄博市委书记兼市委党校校长;
1997.12-2001.04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党委副书记(正厅级);
2001.04,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正厅级)。
出版图书
社会兼职
党建专业教授。兼任山东省党建领导小组成员、山东省党的建设研究基地负责人、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山东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
学术成果
主要从事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文化学等专业的教学与研究。近年来,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党政干部论坛》等国家、省重点报刊发表理论文章30多篇;主持完成《学风建设的现状与对策研究》、《江泽民党的建设思想研究》等国家和省重点科研项目;主编《齐文化大观》、《齐文化丛书》、《马克思主义学风论》、《江泽民党的建设思想研究》、《“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辑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基本问题读本》等10多部著作,出版了《宣传工作的实践与思考》、《学风建设论纲》、《新时期党校工作论》等专著,其中《学风建设论纲》、《齐文化大观》分别获山东省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二、三等奖,《齐文化丛书》获山东省精品工程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