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龄
宋朝官员
李昌龄(937年—1008年),北宋时期宋州楚丘县(今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北,一说山东曹县南)人,字天锡。太平兴国进士。累官知广州,不能清廉自守,代还,建议舶货不宜全部官买官卖,部分劣货当听商舶自卖。淳化三年(992),为御史中丞。至道二年(996),进参知政事。坐与王继恩交结,罢政,贬官。后知梓州、河阳府等。
人物生平
李昌龄,字天锡,宋州楚丘县(今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北,一说山东曹县南)人。曾祖确,胶水令。祖谭,邯郸令。父运,太常卿。昌龄,太平兴国三年举进士,大理评事、通判合州。历将作监丞、右赞善大夫、通判银州。京城开金明池,昌龄献诗百韵,太宗嘉之,擢右拾遗、直史馆,赐绯。改右补阙,出知滁州。丁内艰,起为淮南转运使,转户部员外郎、知广州。
广有海舶之饶,昌龄不能以廉自守,淳化二年代还。初,运尝典许州,有第在城中,昌龄包苴辎重悉留贮焉,其至京城,但药物药器而已。会有言其贪者,太宗以为诬,召赐金紫,擢礼部郎中,逾月,为枢密直学士。昌龄上言:“广州市舶,每岁商舶至,官尽增价买之,良苦相杂,少利。自今请择其良者,官如价给之,苦者恣其卖,勿禁。雷、化、新、白、惠、恩等州山林有群象,民能取其牙,官禁不得卖。自今宜令送官,以半价偿之,有敢隐匿及私市与人者,论如法。”诏皆从之。
是秋,初置审刑院于禁中。凡狱具上奏,先申审刑院,印付大理、刑部断覆以闻,又下审刑中覆裁决,以付中书,当者行之,否则宰相闻以论决。命昌龄知院事。月余,又权判吏部流内铨,数日,授右谏议大夫,充户部使。
三年,改度支使,拜御史中丞。下诏御史台,合行故事并条奏以闻,狱无大小,自中丞以下皆亲临鞫问,不得专责所司,李继隆受命河朔征讨,不赴台辞,昌龄纠之,遣吏追还,罚奉。又劾陕西转运使郑文宝生事边境,筑城沙碛,轻变禁法,文宝坐贬湖外。
至道二年,以本官参知政事。占谢便殿,太宗谓曰:“中书政本,当进用善良,博询众议,以正道临之,即怨谤无由而生矣。”昌龄居位,颇选忄耎无所建明。真宗即位,加户部侍郎。坐交结王继恩,贬忠武军节度行军司马。
咸平二年,起为殿中少监。会诏群臣言边事,昌龄求面陈事机,不报。王均之乱,命知梓州。知杂御史范正辞劾其广舶宿犯,亟代还,知河阳。丁外艰,起复,奉朝请,以风恙求领小郡,复得光州,就改光禄卿。疾,不能治事。转运使以闻,命守本官分司西京。寻请致仕,真宗曰:“昌龄素无清誉。”乃授秘书监,遂其请。大中祥符元年,卒,年七十二。废朝,录子虞卿试将作监主簿。昌龄兄昌图至国子博士,弟昌言至太子中舍。昌言子晋卿、仲卿、耀卿,并进士及第,晋卿为秘书丞。从子纮。
文献记载
《宋史·李昌龄传》、《归德府志》、《商丘县志》。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11 18:10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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