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扬(1891~1978),曾用名健,字师广,江苏
萧县(今安徽萧县)人。曾肄业于陆军第四中学,后赴日本大森浩然学社、德国柏林大学哲学系留学。
进入军界后,先后担任过
北伐军团长、师长、军长、国民党第五战区游击总指挥,第十战区副司令长官兼江苏淮南行署主任、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等职。参加过抗击日军的台儿庄大战。民国28年(1939年)到苏北
泰州任国民政府苏鲁皖边区游击总指挥。
新四军挺进苏北,新四军军长陈毅到泰州同他谈判。他表示:“抗日我干,打内战我不干。”同意借道让新四军东进。民国30年副总指挥李长江变节投敌,他率领第四纵队、教导大队,到里下河地区坚持抗日。民国34年5月28日,日军包围了李部驻地唐家甸,李被捕,关押在上海。日、伪劝降,被他拒绝,直到日本投降才获释。中国人民解放军渡江前夕,李明扬寓居上海,深切盼望国民党当局能以民心为依归,停止内战。为此,他专程去南京会见国民政府代总统李宗仁。李宗仁托他到苏北与共产党谈判。他慨然允诺,以总统国策顾问的身份,往来于大江南北。最后,在谈判没有结果的情况下,他毅然起义,到淮阴会见陈毅。
上海解放后,应李的老朋友扬子木材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奚东曙之邀请,李明扬投资8000元,帮助因受“二·六”轰炸影响被迫停工停产的扬子木材厂恢复生产。1950年11月,董事会推选李明扬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到任后,工厂虽然开工生产,但经济仍不见好转,发放职工工资也有困难。为了摆脱企业困境,李明扬聘请经营人才,争取贷款,使企业增强经济实力,树立起信誉。同时,又得到中国建筑企业总公司的支持,运来400立方米的东北原木,解决生产胶合板的原材料困难。经李明扬的努力,该厂生产有了起色,经济有了好转。为了根本解决企业出路问题,1951年2~3月间,李明扬接受中国建筑企业总公司的邀请,在北京洽谈企业公私合营的事宜。经双方谈妥后,于1951年9月扬子木材厂正式被批准公私合营。企业合营后,李明扬仍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建筑企业总公司派员任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企业走上了发展轨道,生产不断提高,企业规模也随之扩大。以后,李明扬因工作需要,于1953年正式调离该厂。
在扬子木材厂任职期间,总理周恩来、市长陈毅曾委托专人到厂问候。国家还安排他担任许多重要职务。曾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华东军政委员会委员,江苏省政协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席,江苏省农林厅厅长,第一、二、三、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国防委员会委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团结委员会委员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