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
福建省三明市委书记,三明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李春,女,回族,1969年3月生,安徽亳州人(在安徽界首出生),199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
人物履历
曾任福建建材工业学校财会专业教师,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公司计财处会计主管、计财处财务科长、计财处副处长、财务资产部主任助理。
2007年07月,任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会计核算中心(财务处、资金管理处)副处长
2012年11月,任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内部监控处处长
2013年06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2015年06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016年08月,任福州市政府副市长
2021年07月,任三明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2021年08月,任三明市委副书记、三明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市长。
2024年11月,任三明市委书记。
2024年12月,任三明军分区党委委员、常委、第一书记。
担任职务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福建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职务任免
2024年11月,福建省委决定,李春同志任三明市委书记。
2024年12月4日,三明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任职大会召开。宣读任职决定并颁发党内任职通知书,市委书记李春任三明军分区党委委员、常委、第一书记。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05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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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