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初(1910.2.5—1995.10.14),少将。湖北汉川人。1930年毕业于中央军校武汉分校第7期步科,毕业后分配在宜昌独立14旅参谋处,1931年任建始县联防团参议。
1932年任湖北第四区保安司令部上尉、少校、中校参谋。1934年12月任南京市上新河区区长兼保安独立中队长,1935年4月任浙江省海宁县政府第三科长科兼海宁城区公安局长,1936年12月任湖北省政府保安处2科中校股长,1938年4月任湖北省阳新县县长,任职期间因掩护和营救共产党人曾被陈诚关押,同年9月任湖北省第6区保安司令部中校参谋主任。1939年3月任由李济深发起的战地党政委员会上校视察,同年秋任战地党政委员会游击部队校阅第1组组长,1940年夏任江陵团管区上校司令,1941年11月任襄枣师管区副司令,1947年任武汉行辕高参,1948年8月任长沙绥靖公署少将监察组长,1949年5月任长沙绥靖公署监察处少将处长,8月4日在长沙参加和平起义。1951年2月任民革武汉市分筹委会干事 ,同年加入民革组织,历任武汉市江汉区政协副主席,民革市委会委员、对台工委副主任、民革基层支部主委、江汉区委委员等。1986年1月任
武汉市人民政府参事、武汉市黄埔军校同学会会长。1995年10月14日在武汉病逝。撰写文史资料有《在阳新当战地县长的回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