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华
陕西省汉中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李林华,女,汉族,1958年4月生,陕西镇巴人,1977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文化(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工作经历
1977.08——1980.03 在镇巴县长岭乡小学任民办教师;
1980.03——1985.09 镇巴县妇联干事;
1985.09——1988.04 镇巴县妇联副主任;
1988.04——1991.09 共青团镇巴县委书记(其间:1989.09—1990.07在镇巴县委党校中专班学习);
1991.09——1992.10 镇巴县机关党委书记;
1992.10——1995.09 镇巴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其间:1990.09—1993.07在省委党校南郑走读班学习);
1995.09——1997.10 镇巴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其间:1993.09—1995.12在省委党校经贸专业学习);
1997.10——2001.11 镇巴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01.11——2003.01 汉中市妇联主席;
2003.01——2006.03 留坝县委书记;
2006.03——2006.05 汉中市委常委、留坝县委书记;
2006.05—— 汉中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其间:2003.09—2006.07在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荣誉
省十次党代会代表。二届市委委员,市二届、三届人大代表。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16 10:21
目录
概述
工作经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