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楚藩(1904—1951),字仲屏,湖南省永州市
祁阳县人。黄埔军校第四期毕业。参加北伐战争和南京保卫战。曾任国民革命军陆军独立第1旅旅长兼任川湘黔边区卫戍司令。1951年肃反运动时,军事法庭以反革命罪将其镇压。1984年经云南军区军事法庭复查,撤销原判、恢复起义人员身份。
李楚藩(1904—1951),字仲屏,湖南省永州市
祁阳县人。青年时期,眼看军阀混战、列强欺凌、内忧外患、民不聊生,毅然投笔从戎,考入黄埔军校第四期学习,军校毕业后历任军校教官、部队连、营、团、旅,宪兵司令部参谋长,副司令等职,参加北伐战争和南京保卫战。民国27年(1938年)奉命在长沙组建宪兵教导团,后改编为宪兵第十一团,李楚藩被任命为上校团长,兼辰溪警备司令。民国29年(1940年)该团换防去四川万县。民国30年(1941年)升任国民革命军陆军独立第1旅旅长兼任川湘黔边区卫戍司令。抗日战争胜利后,该旅合并改编成为陆军第74师,他离任到重庆陆军大学学习。1947年因遭遇车祸返回故里欲解甲归田。后经宪兵司令张镇急电催促,再次出任宪兵司令部少将参谋长,继升任宪兵副司令。1949年南京解放后,在广州奉命组建宪兵司令部湘川黔宪兵指挥所,该指挥所立足未稳又向贵州、云南撤退。后在昆明正式组建宪兵司令部西南区指挥所,并以宪兵副司令兼西南区指挥所主任负责大陆残余宪兵团的指挥。1949年10月9日晚接到云南省主席卢汉通知参加紧急会议,期间随卢汉通电签字参加和平起义。1950年李楚藩经云南军区军事法庭审理,宣判无罪,送军官教导团学习。到1951年肃反运动时,军事法庭以反革命罪将其镇压。1984年经云南军区军事法庭复查,撤销原判、恢复起义人员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