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毓尧
民国官员
李毓尧(1894~1966),字叔唐,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城郊乡牛巷口村人。民国14年(1925),任湖南地质调查所所长,抗日战争初期,任湖南大学工学院院长兼地质系主任、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沅桃区采金处处长、锑业管理处处长等职。新中国建立后,历任安徽省地质局工程师、合肥地质局局长、安徽省科学分院地质研究室主任、上海市政协委员等职。1966年,病逝于上海。
人物生平
李毓尧(1894~1966),字叔唐,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城郊乡牛巷口村人。民国9年(1920),与李四光—道留学英国伦敦皇家学院,习地质学和采矿、冶金专业。民国11年(1922)回国,任教于北京大学地质系。后返湘,任教于湖南大学,并任湖南省参议员。民国14年(1925),任湖南地质调查所所长,与田琦琇合撰有《关于水口山地质结构和矿脉分布调查第一号报告》。民国17年(1928),参加国际地质学大会。回国后,任中央研究院地质研究所研究员。连年奔走于镇江、苏北、皖南、赣北等地区进行考察,独自或与他人合作撰有《宁镇山脉地质》、《扬子江下游震旦纪水碛层之发现》等论文10余篇。抗日战争初期,任湖南大学工学院院长兼地质系主任、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沅桃区采金处处长、锑业管理处处长等职。民国32年(1943),任湖南大学校长。民国34年(1945),任湖南省政府建设厅厅长。民国35年(1946),任国民政府立法委员。
新中国建立后,历任安徽省地质局工程师、合肥地质局局长、安徽省科学分院地质研究室主任、上海市政协委员等职。曾率青年地质工作者多次进入大别山地区调查,1966年,病逝于上海。
主要作品
著有《合肥地质》《大别山第四纪冰川》《大别山东北部白垩纪探讨》等文稿,对中国地质学有所建树。
参考资料
历任校长.湖南大学.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9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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