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炳安,湖北
荆州人,男,汉大1964年4月出生,
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原为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硕士生导师,现任
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社会法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
社会法研究会理事、中国商业法学会社会法制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从事
劳动法、
公司法、
行政法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出版专著两部,发表论文5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30余篇。成果被引频次500余次,获省级二等奖1项。在中国哲学社会科学最有影响力学者排行榜——基于中文论文的研究(2017版)中,在管理学的人才学与劳动科学的学科里100名中列为第44位。
1.独著:《劳动权论》,
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版,被引频次192次,获得福建省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5.公共慈善募捐准入:规制与放任-----以我国地方公共慈善募捐准入制度为参考,《江海学刊》2015年第3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15年第9期全文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