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知文,男,汉族,1968年1月生,湖南嘉禾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武汉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
人物履历
1986.09--1990.07,武汉大学经济管理系企业管理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90.07--1995.03,国防科技大学综合实验工厂干部
1995.03--1996.03,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干部
1996.03--1999.02,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书记员
1999.02--2002.04,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助理审判员(其间:1996.09--1999.07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法律专业专科学习)
2002.04--2005.11,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助理审判员(其间:1995.10--2002.06
湘潭大学法律专业自考本科学习;2005.06获湘潭大学法律硕士学位)
2005.11--2010.04,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审判员
2010.04--2016.05,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干部处处长、审判员
2016.05--2017.04,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审判员
2017.04--2018.08,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处级审判员
2018.08--2021.01,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其间:2019.09--2019.11湖南省株洲市委党校县处级干部班学习)
2021.01--2022.12,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现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担任职务
中国共产党怀化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
职务任免
2022年1月,李知文当选为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22年12月22日怀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知文辞去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怀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