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泽(1914年1月—1996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山东省
昌邑市人。1936年投身革命,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等。
1914年1月,李福泽出生在山东省昌邑县东冢乡(今昌邑市下营镇)火道村一个工商业资本家兼地主的家庭,他家是当地的富户,家有房产二三百间,父亲投资参股了青岛啤酒厂、张裕葡萄酒厂和银行等许多产业。少年时过着吃喝不愁、玩乐不拘的生活。父亲对他抱有很大期望,送他上学、练武。8岁进入私塾,十几岁时离家到烟台上小学,先后在育才小学、东海中学、烟台八中及益文中学读高小和初中。
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共昌邑县委军事部部长,鲁东游击队参谋长,鲁南第一区队区队长,
八路军山东纵队第八支队一团团长,第一旅一团团长,旅参谋长,
鲁中军区第三师参谋长。
解放战争时期,任鲁中军区警备第三旅旅长,
东北民主联军第四纵队十一旅旅长,纵队参谋长,安东军区副司令员,第四纵队参谋长,
第四野战军四十一军参谋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参谋长、副军长,
中南军区司令部军训处处长、作战处处长,广州军区副参谋长兼作战处处长,训练基地副司令员、代司令员,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兼基地司令员。
1958年10月,经国防部批准,将地处西北戈壁额济纳旗青山头地区的导弹试验靶场改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训练基地。李福泽由广州军区调任基地副司令员,后任国防科委副主任兼训练基地司令员,是基地导弹武器和卫星发射试验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他指挥发射了新中国第一枚近程导弹、第一枚中程导弹、第一枚核导弹、第一枚远程导弹、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为我国国防尖端科技事业的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