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卫,男,汉族,1966年11月生,江苏省淮安市人,1990年12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山大学人口研究所人口地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学位。曾任广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正局级)。
人物履历
1983.09-1987.09 南京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专业学习
1987.09-1990.07 中山大学人口研究所人口地理专业研究生学习
1990.07-1993.07 广东省阳江市城市规划局工程师
1993.07-1994.02 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工程师
1994.02-1996.06 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副主任科员
1996.06-1999.12 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建设用地管理处副处长
1999.12-2001.09 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建设用地管理处处长(其间:1999.09-2002.07中山大学地球与环境科学院人文地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获理学博士学位)
2001.09-2002.01 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用地管理处处长
2002.01-2005.06 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其间:2003.02-2004.02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
2005.06-2005.08 广州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05.08-2005.09 广州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萝岗区临时党委委员、筹备组成员
2005.09-2005.11 广州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萝岗区临时党委委员、筹备组成员,萝岗区临时党委常委、萝岗区副区长
2005.11-2008.03 广州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萝岗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党组副书记
2008.03-2010.12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萝岗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党组副书记
2010.12-2011.09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中新广州知识城管委会副主任兼建设办公室主任,萝岗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党组副书记
2011.09-2011.12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中新广州知识城管委会副主任兼建设办公室主任,萝岗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代理区长、党组副书记(期间:2011.10任区政府党组书记)
2011.12-2015.07 广州开发区(高新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中新广州知识城管委会副主任、中新广州知识城建设办公室主任,萝岗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党组书记
2015.07-2015.09 广州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黄埔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
2015.09-2016.09 广州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黄埔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
2016.09- 广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正局级)。
担任职务
广州市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4年9月,广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李红卫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