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贵(1915年11月-2002年8月28日),李贵出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固阳。1937年9月参加革命,193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一直以小学教员身份在临河从事抗日救亡工作,1939年到达延安。1939年9月至1941年底,在延安中央组织部训练班、陕北公学、中央党校学习,曾任陕北公学学生会副主任。1942年2月调西北公学,曾任教务处指导员。1945年后历任绥蒙情报处绥南情报站站长、绥蒙训练队第八队指导员、绥蒙公安局情报科副科长、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绥远省公安厅科长。1949年12月至1953年底,先后任绥远省陕坝地委委员、专署党组副书记、省公安厅副处长。1954年初到内蒙古自治区工作,历任自治区公安厅处长、副厅长,呼伦贝尔盟盟委副书记,大兴安岭林业局局长,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呼和浩特市委第一书记,包头市委副书记、书记,巴彦淖尔盟盟委第一书记。1977年10月调中央统战部,任副部长、常务副部长,出席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1994年离休。李贵是第五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党组书记,第六、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五、六、七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02年在北京逝世。
人物生平
李贵,汉族,1915年出生于绥远固阳县(今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
李贵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1931年,他在临河一校上学期间,校长开除了四名进步学生。刘进仁等中共地下党员领导师生发起了学潮,迫使校长向全校师生公开赔礼道歉。在这场斗争中,李贵、侯野峰、訾秉节、贺瑞林等进步学生受到锻炼,开始走上革命道路。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前夕,李贵一直以乡村小学教员的身份在临河进行抗日救亡工作,他和侯野峰等人参加了中共地下党领导的民众教育馆“学友会”,宣传抗日救亡。1938年,刘进仁通过关系把李贵从杨柜小学调到临河一校担任教师,并介绍李贵和侯野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立了中共临河知识分子支部。从此,临河县一校成为河套地区宣传抗日的阵地。
1939年,党组织安排李贵来到延安,进入陕北公学学习,担任陕北公学学生会副主任,1942年调到西北公学,担任教务处指导员,后来进入中央党校学习。抗战胜利后,李贵回到绥远地区,历任绥蒙情报处绥南情报站站长、绥蒙训练队第八队指导员、绥蒙公安局情报科副科长、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绥远省公安厅科长。1949年5月,中共华北局和国民党绥远当局签署了《绥远协议》。7月底,李贵跟随华北人民政府驻绥远省联络处进驻归绥市(今呼和浩特市),落实《绥远协议》的各个事项,他主要负责安全保卫方面的工作。
1949年9月,绥远和平解放后,李贵回到河套地区,担任陕坝地委委员、公安处处长。当时,河套地区的土匪很多,一些国民党残兵和潜伏的特务秘密杀害了许多共产党的基层干部。李贵亲自坐镇指挥,开始了清剿匪特行动,他经常化装成农民、小商贩下乡了解敌情。经过一年的战斗,在解放军的配合下,基本肃清了河套地区的残匪、特务,消灭了当时在公安部挂号的土匪兼“剿共司令”张巴子,抓获了国民党少将特务组长李再。老电影《沙漠剿匪记》《虎穴追踪》的故事素材和人物原型就取自于河套地区的剿除土匪特务斗争。后来,李贵调到绥远省公安厅工作,先后担任副处长、处长、副厅长。
1957年,李贵调到大兴安岭内蒙古森林工业管理局担任党委副书记、局长。当时,在“左倾”思潮的影响下,大兴安岭林区在采伐方针上出现了“皆伐”和“间伐”两种意见。李贵坚决反对推光头式的“皆伐”,极力主张“间伐”,只采伐成材树,留下幼树继续生长,可以保护大片的森林。内蒙古自治区领导乌兰夫和王铎视察大兴安岭林区时,明确表示支持李贵的意见,而且发现李贵为人正派,踏实能干,求真务实,是个很有培养前途的领导干部。
1963年,李贵担任了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由于他的政绩很突出,1965年,乌兰夫根据内蒙古党委组织部的推荐,经自治区党委批准,同意李贵担任呼和浩特市委第一书记,同时又派去几位领导干部,对原有人员作了适当调整,加强了呼市市委领导班子力量。李贵不负众望,善于团结干部和联系群众,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充分发挥他的优点和长处,呼和浩特市委领导班子很快出现上下一致、生机勃勃的工作局面。乌兰夫很满意李贵在呼和浩特的工作,在一次干部大会上表扬说:“以李贵同志为第一书记的呼市领导班子,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好领导班子”。乌兰夫的表扬鼓舞了市委各级干部,加大了呼和浩特各族群众对市委的信任,为呼和浩特各项工作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乌兰夫遭到诬陷和迫害,李贵也受到了牵连,一些人无中生有,颠倒黑白,乱扣帽子,把李贵说成是乌兰夫搞“反革命政变”的急先锋,把他押到街上批斗,关进“牛棚”长达七年之久,遭受了残酷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但是李贵立场坚定,无所畏惧,没有因为冤屈而失去信仰,没有因为折磨而心灰意冷,表现出一位优秀共产党员的坚强毅力和多年公安战线磨练出来的钢铁意志。
1971 年,在周恩来总理关怀下,一直被军事监护的乌兰夫从长沙回到北京调养身体。李贵也在1972年被“解放”,内蒙古党委任命他为包头市委副书记。当时素有“塞外粮仓”的内蒙古巴彦淖尔盟河套地区的粮食生产一直上不去。1974年,内蒙古党委决定任命李贵担任巴盟盟委第一书记,重点抓好粮食生产。李贵勇敢地挑起了这副重担,他到任后,经过调查了解,基本搞清楚巴盟粮食产量落后的主要原因是土地能灌不能排和大面积的盐碱化,随即启动了开挖总排干沟的工程,得到了河套灌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拥护,党、政、军、民15万大军开进绵延200多公里的排干沟工地。李贵也带着工具和大家一起劳动,他们冒着冬天的刺骨寒风和春天的漫漫黄沙,靠着一把铁锹和两个肩膀,以惊人的勇气和速度,在三个月的时间里,运走了一千多万土方,完成了挖通总排干沟任务。后来,经过巴盟人民几十年的努力奋斗,终于为河套灌区的土地排水、根治土地盐碱化奠定了基础,彻底改变了巴盟农业的落后面貌。从此,巴盟成为名副其实的“塞外粮仓”,灌排工程成为巴盟农业建设史上的一座丰碑,李贵也被人们亲切地称为“挖沟书记”。如今,融合了“总干渠”和“总排干”的“总干精神”已经成为巴盟干部、群众艰苦创业、苦干实干、自强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支柱和座右铭。
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共中央任命乌兰夫担任中央统战部部长。1977年,乌兰夫率领中央代表团回到呼和浩特,参加内蒙古成立30周年大庆。他专门去了一趟巴盟,看望“文化大革命”一开始就因为他而蒙受冤屈的李贵。当时,乌兰夫正想选一位精明强干、年富力强的人到中央统战部做自己的助手,他回到北京后,向中央推荐李贵到中央统战部工作。中央接受了乌兰夫的建议,任命李贵担任了中央统战部副部长。
李贵在中央统战部工作期间一直是乌兰夫最得力的助手,他协助乌兰夫做的第一项工作是为李维汉平反昭雪。中央统战部早在1964年就开始错误批判长期从事统战工作的元老级人物李维汉。李贵根据党的统战工作原则,配合乌兰夫迅速在中央统战部和全国统战系统落实党的政策,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1979年3月,中央统战部上报中共中央批准,首先为李维汉彻底平反,并使全国一大批长期从事统战工作、具有丰富经验的老同志恢复工作,积极落实党的统战政策、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
李贵协助乌兰夫做的第二项工作是全面落实民族资产阶级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在社会主义“三大改造”运动中,中国共产党对待民族资产阶级没有采取对待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那样的无偿剥夺政策,而是采取了赎买的政策,通过公私合营和建立合作社的办法,让民族工商企业和中小企业走上社会主义国营企业道路,对于民族资本家采取了分若干年付给定息,作为一定的经济补偿,这就是赎买政策。可是“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在“兴无灭资”和“打倒封资修”口号的煽动下,民族资本家不但受到批斗、关押、人身攻击等残酷迫害,而且他们的巨额存款、房屋、财产甚至生活物品都被“造反派”查抄没收。1978年,李贵组织人员起草报告,经过乌兰夫审阅后上报中央批准,开始落实民族资产阶级政策,全部发还民族资本家被查抄的巨额存款、被占用的住房、被查抄的物品、被扣发的工资,而且加上利息;对他们的家属子女进行妥善安排,改善他们的生活待遇;已经迫害致死的民族资本家,让其配偶和子女继承全部财产;对于那些资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子女,坚持不能唯成份论,重在个人表现,在入党、入团、升学、招工等方面,不允许再歧视他们。
李贵协助乌兰夫做的第三项工作是为错划的“右派”分子摘帽子。1957年反右派扩大化运动中,全国大约有50多万人被打成“右派”分子,他们大部分都是很有才华的知识分子和民主党派人士,在长达20多年的时间里被剥夺了工作权利和人身自由,在群众的监督下劳动改造,许多“右派”分子身败名裂,家破人亡,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乌兰夫抓紧落实党的政策,责成李贵尽快做好这项工作。1978年下半年,李贵组织人员制定了《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实施方案》上报中共中央。中共中央正式发布文件,终于让几十万“右派”分子得到了彻底解放。几百万受到株连的右派分子亲属和子女也终于抬起了头,在入党、入团、升学、招工等方面,不再受到人们的歧视。
李贵协助乌兰夫做的最有意义也是最艰难的一项工作,是组织人员起草了《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几千年来,民族问题错综复杂,民族压迫一直存在,特别是近代以来,民族问题更加严重。国民党统治时期,蒋介石把所有的少数民族排除在中华民族之外。1931年中华苏维埃时期,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民族不分大小,一律平等”的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4年把民族平等政策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可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直没有很好地贯彻执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少数民族的利益没有得到应有保护,少数民族的权利受到严重践踏,许多少数民族干部遭受了残酷迫害,从根本上说是因为没有一个保护少数民族的法律依据。所以,制定一部《民族区域自治法》很有必要。纵观中国几千年的民族发展历史,各民族分离的时间很短,统一的时间最长,各民族和平相处、融汇交流是历史的主流,民族团结则国家统一,民族和谐则国家兴旺,一旦发生民族分离或争斗,不但国家四分五裂,而且人民生活也会严重倒退,甚至生灵涂炭。因此,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就是保证全国56个民族平等团结、和睦相处、永不分离。
1979年,全国人大五届二次会议决定恢复全国人大民委。时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的李贵被推选为全国人大五届常委会委员和全国人大民委副主任委员,负责常务工作并被中央指定为全国人大民委党组书记。1980年,中央决定起草《民族区域自治法》,李贵作为全国人大民委副主任和起草领导小组成员,自然责无旁贷。《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起草工作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程,李贵按照乌兰夫的指示,深入少数民族地区调查研究,听取少数民族的意见,使《民族区域自治法》既能保证国家的统一,又要保证少数民族的平等和自治权利。
1983年6月,乌兰夫当选国家副主席,公务更加繁忙,但始终关心《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起草工作。主持中央统战部常务工作的李贵积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带领起草小组反复修改了多次《民族区域自治法》,终于圆满地完成了任务。1984年,全国人大六届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10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它不仅完善了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使得中国民族工作从此走上了法制化的道路,也为中国各民族平等团结、和睦相处、齐心协力、共同发展开创了一个新的时代。
李贵在中央统战部和全国人大民委工作期间,还协助乌兰夫在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侨务政策、工商业者政策、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特赦和宽大释放人员政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他没有辜负中央和乌兰夫对他的器重与厚望,不但是乌兰夫最信任、最满意、最得力的好助手,也为中国的民族法制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成就显著,功不可没。
1994年,李贵光荣离休,2002年在北京逝世,享年87岁。
人物逝世
中共中央统战部原副部长李贵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2年8月28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7岁。
李贵病重期间和逝世后,李瑞环、胡锦涛、曾庆红、布赫、王兆国等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慰问和哀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