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震瀛( 1896年一1937年 ) 又名李宝森、李泊之,化名震因、振因、二八。
天津人。早期工人运动领袖,1937年病逝在家中。
李震瀛,早年就读于
南开中学, 与周恩来等组织进步活动。1919 年参加五四爱国学生运动, 任天津学生联合会干事。不久参与组织觉悟社和创办《觉悟》杂志, 负责社务联络。后入南开大学学习。
1921 年秋到北京加入中国共产党。旋即被派到上海,任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干事兼《劳动周刊》编辑。曾同
李启汉在小沙渡创办工人补习学校,组织发动上海英美烟厂和日华纱厂罢工运动。
1923 年初参与领导筹备成立京汉铁路总工会。2月1日在郑州不顾军阀部队阻挠率代表们冲人会场, 主持宣布京汉铁路总工会成立。任总工会秘书长, 参与组织京汉路全线大罢工。2月6日在汉口江岸万人大会发表演讲, 号召铁路工人反抗北洋军阀的压迫。二七惨案后受到军阀通缉, 在中共北平区委做工运工作。同年冬到哈尔滨、大连等地开展工人运动。
1926年9月起先后任上海总工会组织部主任兼工人自卫团指挥处总指挥,中共上海区委军事委员会主任,职工运动委员会主任兼上海总工会组织部部长等职,参与领导指挥了上海工人第一、二、三次武装起义。
1927年3月被选为上海临时政府委员。5月在中共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候补中央委员。6月被第四次全国劳动大会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 任中共湖北省委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第一次大革命失败后,出席中共八七会议。同年10月同向忠发率中共代表团和中国工人代表团赴苏联访问,分任两个代表团秘书和秘书长, 在莫斯科参加
十月革命十周年纪念活动,先后出席共产国际执委会第九次会议和赤色职工国际四大。
1928 年春曾同
向忠发代表中共与
斯大林、
布哈林联名发表两党宣言。不久回国到上海, 5月被派到济南, 任中共山东省委常务委员兼工委书记。
1929 年调回上海,任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部部长。3月在全总特派员会议上作组织问题报告与讨论结论,曾在中央干部训练班主讲工人运动。8月中共中央长江局成立,任委员负责工会工作。9月初兼中共武汉市委工委书记。
1931 年1月在上海出席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反对王明等“左” 倾主张。会后参加
罗章龙为首的“反对四中全会代表团”,任非法的第二江苏省委书记。五六月间在上海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入狱。7月被中共中央开除党籍。同年底或1932年初被释放出狱,发表声明不再参加革命活动。此后回天津在绸缎店当店员。1937年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