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仁,男,汉族,浙江
建德人,1964年1月出生,1981年4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人物履历
1981.04-1984.09 贵州省黎平县食品公司工人;
1984.09-1986.07 贵州省工业管理学校会计专业学习;
1986.07-1989.09 贵州省冶金厅会计(其间在贵州财经学院会计专业在职学习);
1989.09-1991.07 北京冶金管理学院社会科学系工业会计专业脱产学习;
1991.07-1993.01 贵州省冶金厅会计、副主任科员;
1993.01-1995.02 贵州省冶金企业总公司财务科科长(1994年通过全国企业类会计师资格考试);
1995.02-1996.06 贵州省冶金企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副处级)(其间:1995年通过全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
1996.06-2000.03 贵州省冶金厅地方企业处副处长(1997年通过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1999年通过全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
2000.03-2000.09 省直机关赴赫章县扶贫工作队副队长;
2000.09-2000.12 贵州省冶金行业管理办公室行业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00年通过全国法律顾问资格考试);
2000.12-2002.07 贵州省冶金行业管理办公室行业管理处处长;
2002.07-2007.05 贵州省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审计处处长;
2007.05-2009.05 贵州省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2005.09-2008.07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9.05-2014.02 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2014.02-2016.09 贵州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2016.09-2018.10 贵州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8.10-2019.07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9.07-2021.08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行总经理职责(其间:2021年4月取得正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
2021.08-2021.09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行总经理职责;
2021.09-2022.11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行总经理职责、董事会秘书职责;
2022.11-2023.08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代行总经理职责;
2023.08- 保留省管大一型企业班子正职待遇。
政协贵州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职务任免
2023年8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建议李静仁不再担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职务。
2023年8月19日,贵州茅台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李静仁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静仁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
2023年8月20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李静仁不再代行贵州茅台总经理职责。
2023年11月,贵州茅台发生工商变更,李静仁卸任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