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鹤年(1908—1929),
东莞莞城人。历任共青团东莞地委候补委员,县委青年委员兼共青团东莞县委书记。
李鹤年(1908—1929),
东莞莞城人。1922年,考上东莞中学。1924年底,共产党员莫萃华到东莞中学开展革命活动。在莫的引导下,他如饥似渴地阅读《响导》、《共产主义ABC》、《中国青年》等进步刊物,积极参加各种宣传活动。在革命斗争中,他先后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和中国共产党。
1926年4月12日,共青团东莞地委成立,他被选为候补委员。同年,毕业于东莞中学。他协助黄国器主办《东莞周刊》,宣传党的主张;并以县党部青妇组织的名义,在莞城节孝祠举办“妇女文化补习夜校”,他是夜校主讲人之一。
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东莞县国民党当局开始大规模的“清党”运动。李鹤年当机立断,抢在敌人搜查之前,把设在“少将第”的共产党领导机关的文件、书信及油印工具转移到自己家里,自己则转移到篁村篁溪小学,以教师身份掩蔽下来。他经常晚上回到莞城,组织发动工人。
同年秋,李鹤年被选为县委青年委员兼共青团东莞县委书记。广州起义的消息传到东莞后,中共东莞县委召开了紧急会议,确定分头集结武装,夺取城镇。李鹤年把收藏在家里的枪枝、弹药和自制的炸弹拿出来,作好暴动的准备。后因广州起义失败,东莞暴动未成。
1928年初,县委领导机关迁到万江永泰村,鹤年的家成了联络点。同年12月间,敌人破坏了团县委领导机关和县委交通站。李鹤年迅速转移了放在他家中的文件,并及时通知有关同志撤离,使敌人一无所获。不久,国民党的便衣和军警包围了篁溪小学,李鹤年不幸被捕,被当即解往广州南石头监狱。1929年农历正月十七日,英勇就义于红花岗,时年仅22岁。